研发费用归集的三套口径:会计、高新与加计扣除的差异图谱

· 科技项目新闻

一、立法本位决定口径边界

会计口径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如实反映为目标,研究阶段费用化、开发阶段有条件资本化,范围宽,不设比例限制。

高新口径依据国科发火〔2016〕32号及认定工作指引,服务于资质认定,强调结构性指标: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占比、其他费用不超过总额10%。

加计扣除口径以财税〔2015〕119号为核心,服务于税基计算,边界窄:负面清单行业不得享受,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不得加计,建筑物折旧与房屋租赁费不得计入。

二、差异图谱:边界如何逐层收窄

三套口径的差异,集中体现在七个维度上。

其一,制度目标。

会计口径求如实反映,高新口径求资质认定,加计扣除口径求税基计算,边界一宽一窄。

其二,人员人工。

会计口径全额归集研发人员薪酬;高新口径限定为累计工作满183天的科技人员;加计扣除口径收窄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其三,房屋建筑物。

会计口径可计入研发用建筑物折旧与租赁费;高新口径认可在用建筑物折旧;加计扣除口径一律不得加计。

其四,其他费用。

会计口径无比例限制;高新口径不超过总额10%;加计扣除口径同以10%为限,且全部项目合并计算限额。

其五,委托研发。

会计口径按实际发生额核算;高新口径按80%计入;加计扣除口径同为80%,境外部分不得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研发费用的三分之二。

其六,资本化处理。

会计口径区分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高新口径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加计扣除口径对资本化形成的无形资产按摊销额分期加计。

其七,行业限制。

会计与高新口径不设行业门槛;加计扣除口径以负面清单行业为界,六大类行业整体排除。

来源:卢素芳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