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14个问题就知道你的企业能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了

· 科技项目新闻

 01

公司规模小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

可以。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即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16年修订的《认定办法》调整了“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指标,将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由6%调整为5%,使更多规模较小、研发投入相对较少的中小企业享受到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优惠。

02

A公司于2021年12月成立,2022年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

不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03

企业没有知识产权可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吗?

不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Ⅰ类有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评价;Ⅱ类有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04

专利在公司股东或者内部员工名下,是否可以视为公司的专利用来申报高企?

不可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公司股东或者内部员工可以办理专利权转让。

05

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人员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人员范围有哪些不同?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2.《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研究开发人员范围”中规定,“企业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06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费用占比还有要求吗?

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属于对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产生异议的,应以问题所属年度和前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规定进行复核。


举例:B企业于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该企业的研发费用占比应在申请认定前三年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期满前,即2018年至2023年滚动计算时均应符合占比要求。

07

如何判定公司的产品(服务)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通常可以借助以下几点判定:

1、该产品有符合《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证明。例如,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2、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例如,该产品的核心技术申请的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

3、该产品采用的标准或性能指标具有国际、国内**性的证明。例如,直接采用国际标准、采用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

08

子公司不是高新技术企业,能否享受母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不能。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只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是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只有通过认定后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09

分公司能否享受总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视情况而定。总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分公司除视同独立纳税人外,总公司与分公司汇总纳税,分公司也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10

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其知识产权有效期发生变化,是否还算有效专利?

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应保证所使用的知识产权有效期要能包含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3年有效期。如果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提前失效了,则不再属于有效专利。

11

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包括哪些方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属于对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除(五)款外)、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情况的企业,按《认定办法》规定办理;属于对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产生异议的,应以问题所属年度和前两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与同期销售收入总额之比是否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五)款规定进行复核。”

12

哪些情况会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取消?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无论何种原因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当年不得再次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3

企业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税务机关从何时开始追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4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要对哪些资料进行归档和保存?

1、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模块的账号、密码;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电子版材料、胶装好的纸质版材料(副本);

3、各项知识产权证书、资质证书等,其中知识产权涉及年费的,需要每年缴纳年费维持知识产权有效性;

4、企业科技人员档案,相关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培训和进修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科技人员参与各项科研活动的记录;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涉及的年度审计报告、研发费用和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相关政策依据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来源:西海岸工信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