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这些条件的申请人,国知局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或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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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海淀区申请人于4月4日前提出申请。

申报条件

申请列入专利申请管理名单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并至少满足一项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海淀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自愿承诺认真遵守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各项规定。

4.若有涉及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目前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二)资格条件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

2.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或示范高校。

3.第二十二届或第二十三届或第二十四届专利奖获奖单位。

4.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激励机制

(一)知识产权局对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单位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判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申报材料要求

(一)《北京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见附件,分别提供word电子文档和盖申报单位公章的PDF文档)

(二)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符合资格条件四条中任意一条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说明(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公司简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等情况。

4.非正常专利申请处理情况(仅针对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报单位,盖申报单位公章):非正常专利申请列表(含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撤回或申诉情况),并附全部主动撤回或者申诉成功的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相关材料。

2023年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的单位,2024年不再重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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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秩序,提升专利申请质量,根据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区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列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全部基本条件,并至少满足一项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海淀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3.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自愿承诺认真遵守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各项规定。

4.若有涉及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目前已全部主动撤回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或已申诉成功。

(二)资格条件

1.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

2.知识产权试点高校或示范高校。

3.第二十二届或第二十三届或第二十四届专利奖获奖单位。

4.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请。申请人于4月4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纸件原件的电子扫描件(PDF文档)发送至我局联系人邮箱。

(二)集中审核。我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汇总推荐至市知识产权局,市局复核后汇总推荐名单并上报知识产权局审核确定。

三、激励机制

(一)知识产权局对纳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单位将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

(二)对确属单位专利战略布局需要而被误判为疑似非正常专利申请的,视情提供申诉便利化服务。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北京市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见附件,分别提供word电子文档和盖申报单位公章的PDF文档)

(二)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1.营业执照扫描件;

2.符合资格条件四条中任意一条的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说明(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公司简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材料等情况。

4.非正常专利申请处理情况(仅针对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申报单位,盖申报单位公章):非正常专利申请列表(含专利申请号、专利名称、撤回或申诉情况),并附全部主动撤回或者申诉成功的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相关材料。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表,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2023年申报且审核通过的专利申请精准管理的单位,2024年不再重复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专利申请管理名单申报表

海淀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25日

文源: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编辑:知识产权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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