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涉及“公知常识”的专利审查意见
如何应对涉及“公知常识”的专利审查意见
一、公知常识的法律定义与审查新规
1. 法律依据更新
- 《专利审查指南》(2024)明确定义:
公知常识包括
(1)教科书/工具书记载的技术手段;
(2)本领域普遍知晓的常规技术手段(第二部分第四章第3.2.1.1节)。
- 新增举证责任:审查员认定“常规手段”时,必须提供证据或充分说明理由(实施细则第55条,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八章第4.10.2.2节)。
2. 审查实践变化
- “无证据型”公知常识驳回比例下降32%(2023年复审案件统计),因审查员需承担更高举证责任;
- “技术问题认定偏差”成为主要抗辩突破口(占成功复审案件的76%)。
二、颠覆性答复策略
核心逻辑:80%的“常规手段”驳回源于技术问题认定错误 → 聚焦“三步法”第二步重构
实操三步骤:
1. 拆解技术链条
- 例:审查员称“使用AI算法优化流程”是常规手段 → 证明本发明的特定算法组合(如CNN+LSTM)解决了特定噪声干扰问题。
2. 重构技术问题
- 公式:原技术问题 + “在XX约束条件下”+ “实现YY突破效果”
- 案例:将“提高检测精度”重构为 → “在≤5ms延时约束下,实现微米级缺陷的实时检测”
3. 反证“非常规性”
- 提供以下任一证据:
- 近3年TOP期刊证明该手段仍属研究热点;
- 竞争对手专利采用不同方案解决相同问题;
- 本技术在本领域应用率<10%的行业报告。
三、胜诉案例解析
案例4:CN202310XXXXXX.X(芯片散热结构)- 争议点:审查员认定“导热硅脂填充缝隙”为常规手段。
- 胜诉关键:
1. 重构技术问题→ “在200℃/mm热梯度下防止硅脂碳化失效”;
2. 举证:行业通用方案为焊料填充(提交3份对比专利)。
- 结果:复审委撤销驳回(决定号:FS1042024)。
案例5:CN202320XXXXXX.X(区块链存证方法)
- 争议点:审查员称“哈希值上链”系公知常识。
- 胜诉关键:
1. 证明区别特征→ “在司法存证场景中动态生成符合《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的可信哈希;
2. 提交高法院技术规范,证明该手段非法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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