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想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伙伴们要提前准备了
明年想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小伙伴们要提前准备了
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
2022年度“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培育
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千企升级”企业入库
是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企业的前提条件
按照《**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要求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和复核
须从入库企业中予以推荐
原则上从创新型中小企业中遴选
所以想要申报的企业
赶紧入库,否则会影响后续申报
相关干货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
快看!
“千企升级”企业入库条件
入库要求
围绕全省16个**制造业集群和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聚焦各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势成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四新”类企业,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成长性好、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产品服务特色化明显,往年已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都需申报入库(数据更新)。
基本条件
企业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聚焦特定细分产品市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
分类条件
制造类
1.以16个**制造业集群为重点: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集群、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集群、物联网集群、高端新材料集群、高端纺织集群、生物医药集群、新型器械集群、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集群、信息通信集群、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集群、高端装备集群、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集群、节能环保集群、绿色食品集群、核心软件集群、新兴数字产业集群;
2.拥有主导产品(服务)的自主知识产权;
3.拥有2项以上有效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
4.主导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整体收入的40%以上(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5.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列,或是与龙头大型企业形成协作配套关系;
6.近3年企业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5%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5%以上。
创新类
1.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四新”特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2.拥有1项以上有效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
3.创业核心团队具有较好的专业背景;
4.具有高成长潜力。
“千企升级“企业入库填报指南
填报流程
1.在浏览器中访问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导航栏中的“认定申报”,选择跳转页面中的“千企升级入库及认定申报”。
2.进入千企升级平台,新用户选择注册,在企业注册页面按照要求提示填写设置用户信息完成注册,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
3.用户登录后点击页面左侧“入库填报”,系统自动判断当前用户是否存在近期填报记录。如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完善企业基本情况,点击页面底部保存,依次填写保存产品信息、经营情况、创新研发情况、已认定事项后,点击“提交填报”,进入区县审核环节,申报信息修改需区县管理员系统退回。
指标说明
●所称“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是指(2021年营业收入/2018年营业收入)^(1/3)-1)×**** 。
●所称“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是指(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1/3)-1)×**** 。
●所称“近三年平均营业利润率”是指(2019年利润总额/营业收入+2020年利润总额/营业收入+2021年利润总额/营业收入)/3 。
●所称“近3年净利润平均增长率”是指2021年净利润/2018年净利润)^(1/3)-1)×**** 。
●所称“研发占比”是指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所称“合格机构投资者实缴额”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令第39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
●所称“国级人才”主要包括院士、长江、百人、千·人、万·人、青千、杰青等各类国级学者人才计划项目获得者,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技能大师)、中华技能大奖等国级优高级技能人才,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国级人才。
●所称“省级人才数”主要包括“333工程”、省“双创计划”、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乡土人才”、 “江苏工匠”等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获得者,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省级人才。
●所称“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 G20 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
2.维持年限超过 10 年的Ⅰ类知识产权。
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
4.获得国科学技术奖或专利奖的Ⅰ类知识产权。
●所称“PCT国际专利”是指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数量。
●所称“承担过国重大科技项目”是指科技部组织实施的国科技重大专项、国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等项目。
●所称“获得过国级技术创新类项目”是指国工信部组织实施的创新发展工程项目。
●所称“承担过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是指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所称“获得过省级级技术创新类项目”是指省工信厅组织实施的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公告条件
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包括创新能力、成长性、专业化三类六个指标,评价结果依分值计算,满分为100分。
创新能力指标(满分40分)
1.与企业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知识产权数量(满分20分)
A.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1项以上(20分)
B.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5分)
C.Ⅰ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10分)
D.Ⅱ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5分)
E.无(0分)
2.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5%以上(20分)
B.3%-5%(15分)
C.2%-3%(10分)
D.1%-2%(5分)
E.1%以下(0分)
成长性指标(满分30分)
3.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满分20分)
A.15%以上(20分)
B.10%-15%(15分)
C.5%-10%(10分)
D.0%-5%(5分)
E.0%以下(0分)
4.上年度资产负债率(满分10分)
A.55%以下(10分)
B.55%-75%(5分)
D.75%以上(0分)
专业化指标(满分30分)
5.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满分10分)
A.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10分)
B.属于其他领域(5分)
6.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满分20分)
A.70%以上(20分)
B.60%-70%(15分)
C.55%-60%(10分)
D.50%-55%(5分)
E.50%以下(0分)
来源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创江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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