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9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3月23日 · 科技项目新闻

关于开展 2019 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 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南京经开区、江宁经开区管 委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创新驱动 “121”战略,推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 研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和 创新能力,根据《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组织 开展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领域

(一)我市确定的“4+4+1”主导产业领域;

(二)国家、省和我市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 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四)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南京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二)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优势的 高成长型企业或高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的 研发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 转型升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 和保障。

(三)具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 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 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 性和辐射作用。

(四)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 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 发展。

(五)管理与团队完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 理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 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 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六)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三、申报要求

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填报《南 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见附件 1),组织符合条件 的单位编制《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2)《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表》(见附件3)一式3份及光盘1份(申请报告正反面打印,并用标签纸标明相关材料类型,申请表用Excel格式,申请表放在申请报告的首页,一起刻录到光盘),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



王甲甲/Tony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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