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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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

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苏州经济高质量平稳发展,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进一步扩大内需市场的若干政策》(苏府办〔2019〕155号)和《苏州市支持高新技术领域核心技术产品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19年度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苏州高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拥有较强实力的研发人才团队,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超过15%;

  3、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版)》;

  4、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原始性创新或重大技术创新, 解决产业领域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有一定技术壁垒,达到国内**或世界**水平;

  5、申报单位为保护核心技术采取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至少拥有发明专利3项以上(含3项);

6、核心技术产品应有核心技术支撑;

7、核心技术产品已形成市场销售,具有较高的毛利率,销售增长情况好。

二、组织方式

  本次申报工作包括企业自主申报、专利评估、综合评判等环节,对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目录》。每个企业限报一项核心技术产品,具有相同核心技术的产品可以作为同类产品进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供下列材料。对于涉密信息,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书》

  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

  3、必备的附加材料:

  (1)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

  (2)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应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3)产品采标证明;

  (4)由省辖市以上(含)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性能检测(验)报告,重大产品需提供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5)涉及环保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

  (6)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4、其他辅助附加材料,由企业视情况提交。如:用户使用意见(报告)、产品图片(照片)、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的批准证明、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国家核准的企业从事申报产品相关的专业资质证明等。

四、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在线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信息表为通用格式,申报单位应填写基本信息、技术及效益情况,其它无内容填写的表格中可填“0”或“无”),申报指南代码:510001,并上传《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书》(附件2))、《产品技术及产业化分析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序简装装订成册(详见附件3),一式六份于2019年10月8日前报送至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1508。

五、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同时,企业要自觉接受科技、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附 件: 1、企业信用承诺书

  2、苏州市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书(2019年)

  3、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9月17日

 

王甲甲/Tony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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