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2019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的通知
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2019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的通知
关于开展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2019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勇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着力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为苏州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大对我市科技企业研发创新扶持力度,推动一批科技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根据苏府〔2018〕63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培育企业2019年度研发后补助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纳入2018年度苏州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库,并且目前注册地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企业。
二、资助申请
(一)网络填报
资助申请采用网络填报,请各申报企业使用项目申报时的填报账号操作,登陆苏州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完成以下操作步骤:进入“工作台”→点击“后补助申请评估”模块→点击页面右侧“进入”字样→点击“新增申请评估”→填写相关指标→以附件形式提交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和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网络填报时间为6月5日-7月16日。请各申请单位慎重提交,一经审核不再退回。
(二)提交纸质材料
资助申请书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
1. 研发后补助资金申请表(系统上传);
2.企业研发创新绩效报告(系统上传);
3.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审计报告(系统上传)。
三、评估及资助
市科技局将对完成资助申请的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通过评估的企业纳入资助范围,根据年度资金预算,给予企业研发后补助资助。研发后补助经费实行上下联动支持,市、区按3:7;市、县级市按1:9落实支持经费。
四、工作要求
1.申报企业是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库入库的责任主体,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资金使用管理做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2.对于已入库符合申请研发后补助资助条件的企业,如不申请须作不申请说明,单位盖章后报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
3.各市、区科技局要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意识,对辖区内已入库企业通知到位,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严格把关,出具审核意见。
4.各市、区科技局负责材料统一报送,于7月19日17:00前将辖区内企业申请材料集中报送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1号楼406室科技评估科(节假日不受理)。
5. 由于申报系统原因,各主管部门尽可能提前组织企业完成有关填报和材料提交,切勿集中在**时间匆忙填报和提交,系统一经关闭不再接受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 夏斯泰 65227947
纸质材料受理:
市科技服务中心科技评估科 葛运东 65731490
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附件: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后补助审核推荐汇总表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