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材料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 科技项目新闻

相高企协办〔2019〕7号

 

关于开展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材料预审

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新城)科技部门(经发局、科技发展局、科技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工作,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相高企协办〔2019〕3号)有关部署要求,区科技局将组织开展高企认定申报材料预审和现场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预审工作

(一)预审对象

  拟申报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内企业。

(二)预审安排

  1. 预审时间:详见《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材料预审工作安排表》(附件1)。

2. 预审地点:区科技局一楼会议室(区行政中心10号楼东楼一楼)

  3. 预审方式:本次预审采用“一对一”模拟打分和分析交流的方式,专家与拟申报企业及其代理申报机构共同探讨申报材料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三)预约方式

申报材料预审采用板块提前预约,由各板块向拟申报企业明确预审工作要求(原则上拟申报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区内企业均需参加预审),请各板块于三个批次排摸反馈时间节点前填报《201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预审预约申报表》(附件2),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32090288@qq.com,逾期不候。

二、现场核查工作

根据省科技厅有关部署要求,今年高企申报新增现场核查环节。请各板块实地走访拟申报高企认定的企业,做好现场核查工作,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一式二份,附件3)上签字并盖章确认。在三个批次申报日期截止前,拟申报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与高企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各板块科技部门。

三、有关要求

  1. 请拟申报企业务必提前准备好提交预审的纸质申报材料,预审材料各部分必须完整、清晰,无需装订。

2. 请各板块科技条线负责人跟进落实企业纸质材料准备工作,并提前做好初审工作。

  3. 预审时企业申报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若有代理机构的,则企业申报负责人与代理机构相关人员一同参加。预约确定后原则上不予更改。

  4. 为确保预审工作的针对性,不参加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的企业请勿报名。

联系人:区科技局高新科 顾健 陈蓓蕾 85182159

 

附件:1. 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材料预审工作安排表

2. 2019年高企认定申报材料预审预约申报表

3.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

 

 

 

苏州市相城区高企申报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