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利实施计划专项申报开始
2020年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利实施计划专项申报开始
区内各相关单位:
当前新冠肺炎肆虐,给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相关部署,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市知识产权局设立“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利实施计划专项”,重点支持我市相关单位在抗新冠病毒药物、快速检测试剂、医疗器械等领域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请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部门按照申报指南组织相关单位申报,遴选一批相关专利技术储备较多、研发实力**、社会责任感强的单位承担此项目,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集聚“南京智慧”,贡献“南京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南京市范围内注册企事业单位,申报方向应符合指南要求,申报主体应具有申报指南中指定领域的相关有效专利。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配套的产业化基地或生产线,并具有相关合规资质。
(三)对有在研知识产权项目的单位不限制申报,对同一申报主体不限项申报,只要是有能力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贡献力量的,均可申报。
(四)优先支持产品和技术已经用在防疫情一线的申报主体。
重点支持对象
(一)能够缩短检测时间提高检测精度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检测试剂开发及产业化。
(二)用于抗冠状病毒的药物、免疫制剂、中药及其复方制剂、新冠肺炎疫苗等的开发及产业化。
(三)用于新冠肺炎治疗的呼吸辅助、影像诊疗、重症监护等医疗器械的专利技术产业化。
申报方式
(一)各申报主体按照申报书要求填写,PDF和WORD电子版于2月18日前发送到经开区科技人才局肖伟邮箱313510143@qq.com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后,请各申报主体于2月25日前将PDF和WORD版发送至材料报送邮箱:191316641@qq.com,纸质版一式两份盖章后于2月27日前寄送至指定地点(玄武区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908室刘成,电话:84648920 15651827356),时间以寄出时间为准。
1、2020年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利实施计划专项申报指南
2、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利实施计划专项申报书
来源 / 南京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