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预审及现场核查的通知
关于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预审及现场核查的通知
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苏州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展2020年度高企申报材料预审及现场核查工作。材料预审将采用一对一交流的方式,帮助企业梳理申报难点,解答企业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预审
1、预审对象
苏州工业园区内拟申报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2、预约方式
材料预审采用提前电话预约方式,由企业主动与所属功能区和载体电话预约,具体预审时间及地点由各功能区和载体进行统一安排。企服中心将分地区、分时间段对各功能区和载体企业进行集中预审,以下为各功能区和载体预约方式,请企业按照链接查询区域划分,选择预审批次和时间。
(1)功能区查询
企业所属功能区或科技载体,可点击以下链接查询(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Service/User/hignTechEnterSelfSearch)。此查询工具仅供申报高企参考使用。
(4)预约开放时间
自2020年4月21日至7月30日工作日起开始接受预约。
3、预审要求
(1)请企业仔细阅读《苏州工业园区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me.sipac.gov.cn:9006/epservice/techsub/Apps/sme/index.php?s=/Home/Notice/noticeDetail/id/302182)预审材料各部分必须完整清晰,材料要求具体参见高企申报通知《附件一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要求》,预审材料可以是副本且不需要装订。
(2)材料预审之前,请企业务必完成园区系统报名登记备案,进入“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苏州工业园区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登记备案”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备案登记表并提交。
(3)因企业数量较多,每家功能区所属企业每批次仅有2个预审日可选,同一家企业仅可选定一天进行一次预审,请企业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再预约。
(4)材料预审具体细节安排以各功能区、载体为准。
二、现场核查
所有拟申报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通过园区各功能区或科技载体相关部门的现场核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附件七)。请申报企业主动与所属功能区对接人联系现场核查事宜,取得功能区或科技载体签字、盖章后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地方现场核查意见表》(一式二份),最终与高企申报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具体提交方式待疫情防控形势稳定后,再另行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