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常熟支塘镇专利高企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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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鼓励企业创新发展。

1、扶持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新申报高企且

列入高企培育库的一次性奖励 3 万元,未列入高企培育库的一次

性奖励 2 万元;当年通过高企认定后,再一次性奖励 2 万元。对

到期重新申报的高企,认定通过后,一次性奖励 3 万元。对当年

认定的省民营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励 1 万元。

2、扶持企业加快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对当年新建立的院士

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

的,分别奖励 10 万元、5 万元和 2 2 万元。对当年建成***、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重点研发

机构、重点实验室)、苏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0 10 万元、5 5 万元、2 2 万元。

3、推动企业加大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对当年企业研发项

目或产业化项目被列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一次性奖励 5

万元;列入苏州、常熟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对当年获得常熟市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的企业,每项奖励 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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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4、激发企业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对当年申请发明专利 5 件

以上(含 5 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申请实用新型专

利 10 件以上(含 10 件)的企业,一次性奖励 1 万元。企业通过

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的申请,进入国际阶段的,每件奖励

5000 元。

5、积极支持企业加大人才引育。对当年引育博士学位或正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企业,每人奖励 3 万元;引育

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企业,每人奖励 2 万元;引

育硕士学位及紧缺的高技能人才(二级技师以上)的企业,每人

奖励 5 千元(各类人才需连续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