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苏州高新区高企奖补政策解读

· 科技项目新闻

政策享受对象: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奖励金额:

1万元

兑现途径:

企业获评后拨付

 

对于当年参加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

列入公示的企业

给予2000元奖励

政策享受对象:

国科技型中小企业

奖励金额:

2000元

兑现途径:

企业获评后拨付

 

对于当年新认定的国高新技术企业

一次性奖励25万元

政策享受对象:

在苏州高新区申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系2008年以来首次获认定的区内企业

奖励金额:

25万元

兑现途径:

企业获正式认定后拨付

 

对整体迁入苏州高新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完成高企整体搬迁手续后按期通过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享受对象:

符合高企整体迁移要求于2022年以后迁入苏州高新区的国高新技术企业

政策享受对象:

按期通过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按期”指企业在高企有效期满3年重新申请并获认定。

例:A公司2022年在外省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023年整体搬迁至苏州高新区,2025年在苏州高新区申报高企并获得认定,属于上述“按期”情形。

奖励金额:

50万元

兑现途径:

企业在通过高企重新认定后,经板块申报、区级部门会同板块现场核查,通过后下拨奖励资金

 

对区内各板块新招引的企业,企业落地后两年内获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

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政策享受对象:

2022年以后迁入苏州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基本条件:

企业在苏州高新区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2年内在区内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认定。

时间以企业在“国网”系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提交高企申报资料日期为准。

奖励金额:

50万元

兑现途径:

街道板块每年底向区科技部门备案高企招商迁入名单。

在企业获得高企认定后,由街道板块申报,区级部门会同板块进行现场核查,通过后下拨资金。

 

对在上述企业引进中起到关键作用的科技服务机构,在企业按期获得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

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政策享受对象:

相关科技服务机构

奖励金额:

20万元

兑现途径:

由区级部门会同街道板块对备案的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后进行核查,符合要求的下拨相应资金。

 

企业享受市级研发投入奖励政策,对连续两年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6%的奖励,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00万

政策享受对象:

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依据

政策依据: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委发〔2020〕1号)。苏州高新区按比例承担奖励兑现。

兑现途径:

经由板块拨付企业相应奖励资金

 

完善创新型企业培育库,对入库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区和功能片区两级按1:1拨付

解读:

各功能片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区科技主管部门按高企培育实施细则指导各功能片区推进培育工作。

 

有关参考文件

1

苏州高新区加快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办法(苏高新管〔2022〕81号)

 

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来源:苏高新科创局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