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各级专利奖意向申报摸底工作(工业园区)
2025年度各级专利奖意向申报摸底工作(工业园区)
为更好开展本年度各级专利奖申报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获取申报、培训等通知,现开展2025年度各级专利奖意向申报摸底工作。
一、填报路径7月21日17:00前,请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网站——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平台——“2025年度各级专利奖意向申报摸底工作”,下载并填写模板信息汇总表后上传系统。二、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专利奖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申报参评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2.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
4.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6.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居住在本省一年以上的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
(二)中专利奖已获得国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中专利奖推荐渠道:
1.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渠道,推荐参加第二十四届中专利奖评选。
2、其他推荐渠道,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院士、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和国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以及国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
注:上述申报条件为往年各级专利奖的申报通知要求,本年度的申报条件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