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年第三批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启动,条件、支持政策一览
上海2026年第三批创新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启动,条件、支持政策一览
上海市2026年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申报旨在进一步挖掘和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申报条件:四条基本要求,先对照自查
无论申报创新型还是专精特新,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身份合规:在上海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规模达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信用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自愿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评价认定标准。
注意: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前提是已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如尚未认定创新型,可同批次同步开展创新型自评。
二、企业申报要点
本次申报分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两条线,均通过线上平台与线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企业需在10月10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填报。
·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已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的企业,同样在10月1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提交申请,导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并报送纸质版。各区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于10月16日前将推荐函、汇总表及申请书(加盖公章)报送至指定地址,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对应邮箱。
三、动态管理与复核机制
· 资质复核 优质中小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申请复核。2023年公布的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于今年10月10日前登录平台提交复核申请。复核流程参照新认定标准执行。企业只需复核自身所获高等级称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无需重复参与专精特新复核,专精特新企业也无需复核创新型资质。
· 年度信息更新 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企业须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平台更新企业信息。首未更新将被重点监测,累计两次未更新将取消认定。
· 重大变化报备 如发生更名、迁移、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企业须在3个月内登录平台进行情况填报。
四、支持政策:拿到认定后,这些“真金白银”别错过
· 信用贷款贴息: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纯信用贷款,按实际产生利息的30%予以贴息,每家企业贴息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企业自行申请。
· 首升规奖励:首升规并符合条件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规上企业根据当年增长情况,给予高40万元奖励。
· 专项资金支持: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300万元,资助不超过相关投入的30%(高300万元)。
· 融资与上市培育:形成总规模不低于1000亿元的基金群,面向专精特新企业加大直接投资;建立改制上市培育库,力争入库企业突破1000家。
·区级财政直接奖励10-2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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