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专精特新认定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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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办法的变化分析

1.优化梯度培育体系

从暂行办法到正式文件,新梯度体系为:

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合并了科小,多部门将制定新的文件。

2.取消培育目标

原要求“100万、10万、1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目标”,修订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着力把功夫下到培育和服务上,坚持质量为先,不层层设定培育数量指标。”

3.增加主动发现机制

根据数据筛选定向邀请潜在“小巨人”企业参加认定,但标准相同。

4.对地方工作提出详细要求

采取“双随机”形式开展审核。

5.强调自主申报、防范不良中介

企业应自主、如实申报;不得将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承担,应联合相关部门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

6.完善动态管理

运行监测,复核企业只需按自身所获高一级认定参加复核,累计两次未更新数据取消资格。

7.压实地方推荐和管理责任

对于评价得分较低的地区,限制推荐名额。

8.补充信用修订规定

修复信用的企业可以再次申报。

9.强化公平竞争和招商引资

不要利用优惠政策互相挖“小巨人”企业。

10.规范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鼓励引导市场化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购买专业机构服务为企业提供诊断、咨询。

二、认定标准的变化解读

1.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这是一个项目了,待制定新标准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变化对比序号要求影响1基础梯度+3年以上原为2年以上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或者股权投资2000万以上原为1000万以上3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80%,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新增4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且每年均不低于3%从上一年修订为近两年数据要求,年均满足5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新增6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较为靠前新增7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新增,不含加分项


备注:

(1)取消直通条件,但对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不考察I类知识产权;

(2)取消各省自主设定15分特色化指标,统一规则,明确不限行业、领域、性质的企业符合标准均可申报;

(3)用发展评价得分达50分以上取代评价得分达到 60 分以。

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变化对比序号要求影响1基础梯度+达3年以上未变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2025年限制规范写到制度文件3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90%。原为70%4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5%(复核企业不考查该项指标)从平均增长率变为复合增长率,剔除波动影响5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原为70%6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原按照收入区间划分,修订为一刀切且取消该项直通条件7

拥有4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原为2项以上8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或国内前三名增加国际和前三名的同等细分认定条件,简化要求如实说明即可9专精特新发展评价得分达60分以上新增,不含加分项

备注:

(1)对近三年获得国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企业,专利限额直通,针对Ι类知识产权不包含转入,且申请企业应在权利人中排名前三;

(2)原产业链配套指标、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增加固基强链、提高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发挥作用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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