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专利费减备案开始

· 专利业务

随着十月的到来,2025年的第四季度也正式开启。

根据相关规定,每年的四季度可以进行下一年度的专利费减备案。

1.专利费减条件

(1)企业名义: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0 万元,或新成立不满 1 年;

(2)个人名义: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 5000 元(年 6 万元);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有法人证明文件即可

2.专利费减减缴的费用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3.专利费减比例

(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收费的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收费的70%。(多个专利申请人时每个申请人均需符合费减条件)

4.专利费减需提供的材料企业名义: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封面页+主表),每页盖公章;新成立不满 1 年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个人名义:

(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盖单位公章的上年度收入证明;

(3)工资流水+社保缴纳证明(带二维码);

(4)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

(5)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请务必确保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严禁造假。

自 2022 年下半年起,知识产权局已与税务部门实现数据互通,正式开展专利费用减缴申请人纳税信息的核验工作。该机制已由国知局在 2023 年的官方发布会及公开报告中正式官宣。

也正因如此,自 2022 年四季度起,已有部分申请人陆续收到专利代办处发送的通知短信,或其费减备案申请被驳回,要求补充提供银行流水、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以进一步核实资质。

此外,我们从多渠道信息获悉,近期国知局已启动对过往专利申请人费减材料的回溯核查。若经核查发现申请人存在材料造假行为,将被下发相关警示或处罚通知书:不仅需全额补缴此前因造假所享受的费减优惠金额,还将被处以 5 年内禁止申请专利费减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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