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专利奖申报的补充通知
关于江苏专利奖申报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江苏专利奖评选的通知已正式下发,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推荐程序
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奖共分配我市55个推荐名额,江苏专利发明人奖分配我市19个推荐名额。
(一)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奖
各市(区)于9月28日前指导企业按要求做好材料准备和系统注册填报工作。我局根据预审结果择优确定55个推荐项目。
市内省部属高校不占用本55个推荐名额,由各高校向省教育厅争取参加省奖的推荐,市属高校经所在辖区进行申报。
通过院士推荐参加江苏专利奖申报的于9月28日前将院士推荐函纸件报我局,由我局统一公示。
由市(区)按级审核提交,苏州市本级只负责省局分配的55个江苏专利奖、19个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推荐审核工作。
(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
对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推荐苏州市不做名额限制,由各市(区)直接确定,每个单位不超过2名。9月28日前各市(区)将拟推荐名单报市局知识产权服务处。
二、公示要求
9月30日前各申报主体按要求做好公示,公示期为5天。
1.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奖中江苏专利金奖、银奖、**奖的专利项目,在申报前,申报主体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筛选确定拟申报参评的专利项目,并进行公示。申报主体为单位的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申报主体为个人的由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公示。
2.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奖中专利发明人奖的,在申报前,由申报主体所在单位对拟申报参评的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进行筛选确定,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申报主体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公示。
上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完毕后方可申报参评。
来源: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服务处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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