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申请的需要注意的问题
外观设计申请的需要注意的问题
部件优于整体
✿若专利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装而成,在申请人预算允许的前提下,将整灯拆分成具备授权前景的多个部件,分别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会是更好的选择.
相似外观合案
✿相似的外观设计,合案申请。多个相似的设计在一个授权专利中受到的保护力度,与这些设计分案申请授权后获得的保护力度相同。将相似的外观设计分案申请,可能会被认为这些外观设计属于同样的外观设计,只能提交其中一件,否则两件专利申请都将被驳回.
升级换代,拉开距离
✿产品升级换代并不一定需要再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在新产品的外观与原专利外观差距较小的情况下,其仍在原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提交新申请可能由于缺少创新点无法获得授权,即便侥幸授权,维权阶段也可能由于与原专利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而被他人提无效。若产品在升级换代时仅有某一部件的外形发生了改变,可以单独将这一部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作为单独部件,其外形的变化足以与现有设计产生区别,容易获得授权。
找创新点,形状创新,申请形状
✿若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均有创新,可将产品在形状上的创新单独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由于产品的颜色和图案容易被改变,对产品的外观产生较大影响,因此申请不具有色彩和图案的形状外观设计专利,能争取到更大的专利权保护范围。
✿译申请人提供的一个产品,可能包含多个创新点,为了节约成本,申请人可能将产品整体作为一个专利申请。由于存在多个创新点,专利易被规避。应提取创新点,单个创新点分别申请一个专利,形成多重专利布局。
产品未动,外观先行
✿只进行产品对外宣传、投放前就应当申请专利,否则可能由于在先销售,导致专利成为现有技术,终被无效或由于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导致诉讼败诉。
外观案例了解
✿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者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如果构件本身不能单独出售且不能单独使用的情况(一组由不同形状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只有将所有插接块共同作为一项外观设计申请时,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的物品(例如:在紫外线灯照射下才能显现的产品、在放大镜下才能看到的微雕作品)
✿纯属美术、书法、摄影范畴的作品
✿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仅以圆形几何形状作为药丸的包装外壳)
✿仅以在其产品所属领域内司空见惯的几何形状和图案构成的外观设计(仅以圆形几何形状作为药丸的包装外壳)
●自申请之日起的13个月内,申请人需要提交新颖性检索请求。大约9个月后,申请人将收到一份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并有2个月的时间进行修改或提出分案。这个检索结果并不会对专利的授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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