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申报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关于申报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助力我省重点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全面提升,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江苏中心”)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创新主体共建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建设目的
江苏中心2022年4月获批对外提供专利预审服务,9月获批专利导航工程服务支撑机构,围绕高端装备、新型功能和结构材料两大产业领域开展专利预审服务,聚焦产业创新、区域发展开展专利导航服务。目前江苏中心拥有一支从事专利预审、导航服务的人才队伍,其中35人具有预审资格。江苏中心拟通过共建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聚焦“1650”江苏现代化产业体系,服务预审领域创新主体,促进专利预审提质增效,推进专利导航运用。
(一)企业,通过共建实践基地,一是专利预审员能够深入企业生产研发一线,了解生产工艺、流程以及研发设计情况,增强专利技术知识储备,提升专利预审工作质效;二是江苏中心可以及时掌握企业服务需求,为研发攻关、专利挖掘与布局提供专业化的指导,通过专利预审服务助力专利申请快速授权;三是江苏中心可根据企业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需求,提供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培养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四是江苏中心可根据企业需求,提供产品研发、技术引进、风险预警等专利导航服务,分析产业竞争态势,确立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完善专利布局,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二)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共建实践基地,一是江苏中心可以及时掌握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服务需求,为研发攻关、专利挖掘与布局提供专业化的指导,通过专利预审服务助力专利申请快速授权;二是江苏中心可根据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培养需求,提供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培养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三是江苏中心预审员可以借助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秀师资力量,通过培训授课帮助预审员获取预审领域前沿技术,不断增加预审领域知识储备;四是江苏中心可以解读《专利导航指南》系列标准,协助开展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类专利导航,运用专利信息提升研发效能,推动研发成果产业化。
二、申报主体
(一)企业
江苏中心备案主体,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江苏省内的上市企业(含后备),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承担过省级以上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
(二)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江苏中心备案主体。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
1.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涉及高端装备、新型功能和结构材料、半导体、芯片领域;
2.有先进的技术或产品,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和科研场所;
3.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且有具备一定培训经验的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师或讲师;
4.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
5.有专利挖掘、布局及预审服务需求,有接收预审员进行专业技术实践活动和知识产权交流的意愿和能力。
(二)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
1.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
2.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
3.有专利挖掘、布局及预审服务需求,有给预审员提供专利预审领域技术知识培训的意愿和能力。
四、工作任务
实践基地具体承担以下工作任务:
(一)根据江苏中心的委托和安排,实践基地为专利预审员提供前沿技术讲座、行业技术培训、参观科研场所和生产线等内容,研发人员与专利预审员开展深度技术交流,加强专利预审员技术知识储备,提升专利预审员技术素养;
(二)根据研发需求,江苏中心成立服务小组进行专项服务,指导开展专利挖掘和布局,提供预先审查、批量预审等服务,争取短期获得授权;
(三)根据培训需求,江苏中心协调师资力量,提供知识产权实务培训,重点围绕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专利信息分析、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等进行专题培训,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四)根据专利导航需求,江苏中心解读《专利导航指南》系列标准,协助开展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和人才管理类专利导航;
(五)江苏中心可与实践基地联合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课题研究、项目申报以及其他适合开展的工作。
五、申报材料
(一)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申报书(附件);
(二)可佐证申报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采取自愿申报方式,有意愿申报的单位请于2024年3月10日前将PDF扫描件(盖章后)及WORD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zllq@jsipp.cn(邮件主题格式:实践基地申报-申报单位名称);
(二)保护中心根据申报情况和产业领域,择优确定首批专利预审员实践基地,并予以公示;
(三)实践基地有效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重新向江苏中心提交申请,经评估合格的,可继续承担实践基地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期6楼,邮编:210019。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2024年2月7日
审 核:唐小丽
发 布:郭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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