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之青花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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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瓷是一种瓷器,中国人很喜欢使用青花瓷,无论是花瓶还是酒瓶,都有使用青花瓷的情况。北京青花瓷酒业还把“青花瓷”注册为了自己的商标。围绕的“青花瓷”商标,一起经历商标复审、诉讼一审、二审的案件刚刚落下帷幕。

已经有人注册了“青花瓷”,还能不能注册“双沟青花瓷”。五个字里面有三个字相同,是否属于近似商标呢?商标近似这个事情很多时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留给商标复审或者诉讼的裁判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还是很大的。

据媒体消息:近几年来,随着青花瓷文化的复兴,带动了青花瓷元素产品的热卖,凭借创始人朱德宁的商业慧眼,早在2002年即拿下“青花瓷”商标专用权的北京青花瓷酒业在形势利好的市场环境下得到了蓬勃发展,以“黑马之势”成长为中国白酒业中的新贵企业。

2007年5月16日,江苏双沟酒业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简称“商标局”)提交了“双沟青花瓷”的商标注册申请,希望能够借势提高和稳固双沟青花瓷酒的市场份额,就在“双沟青花瓷”核准注册后的公示期内,拥有酒类产品“青花瓷”商标**使用权的北京青花瓷酒业也扬起了维权大旗,并于2011年10月24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异议复审申请,要求裁定对“双沟青花瓷”不予核准注册。至此,由“青花瓷”商标确权引发的商标大战在两家酒企之间正式开启。

本案一波三折,商评委裁定“双沟青花瓷”不予核准注册。双沟酒业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北京一中院认为“双沟青花瓷”应该核准注册。北京青花瓷酒业又向北京高院上诉。北京高院做出终审判决,认定“双沟青花瓷”与“青花瓷”两个商标属于近似商标,最终判决“双沟青花瓷”商标不得注册。

青花瓷案件历经商标复审、一中院诉讼、高院终身,最终北京青花瓷酒业赢得了诉讼。从这个案件我们也可以看出,判断两个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并非简单的事情,不但需要大量的证据来支持,裁判者的主观认定也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