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中的“一案双申”,是利多还是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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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双报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九条一款规定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专利双报的潜在优势

专利双报对于企业产品上市、战略布局有几个显著的优势。

一、尽早获得专利保护

虽然这两年实用新型审查标准的提高影响了整个授权周期,但还是比发明专利的周期要短一大截(实用新型结案通常在10-12个月)。通过双报的方式,企业可以尽快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权,驰援产品上市。

这种方式也能降低在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内被对手抄袭、实施技术的风险,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自己的市场份额。

二、“无缝衔接”延长保护

这是第二个体现双报策略价值的地方。通过“实用新型先行获得授权,等发明专利成功授权再放弃实用新型”这种模式,从理论上来说,可以实现从10年翻倍到20年的连续保护。

三、分散“授权”风险

能申请双报的发明创造通常有一定的创造性,但这个创造性不一定能满足发明专利的授权条件。专利双报相当于给结果上了一道“保险”。

如果发明专利因为创造性不足等理由被驳回,申请人至少还有实用新型专利兜底,不至于“竹篮打水一场空。反之,如果发明顺利授权,则可升级为更稳固、更长久的保护。

专利双报的潜在成本与风险

然而,专利双报也不是只有好处,不然大家都去申请就乱套了。双报也伴随着不容忽视的成本与风险,申请人需要权衡双报的利益与风险,做出适合自己当下的申请决定。

一、专利申请费用增加

直观的成本是双份的申请费、专利代理服务费(委托代理时产生),以及在等待发明专利授权期间产生的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对于专利申请量大的企业,这笔额外开支累积起来也不容小觑。

二、隐性的时间成本

1、发明专利可能被延迟审查

虽然没有官方文件,但根据实际数据显示,双报的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的周期有86%集中在4-6年,1-3年周期的也有,但占比非常少。正常发明专利2年左右授权,双报的发明比普通发明延长3-4年。

2、加急渠道受阻

因为双报案件的特殊性,同一申请人同日提交的双报案件不能走快速预审通道;至于能不能走优先审查,需要咨询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的具体政策。也就是说,如果申请人迫切的希望发明尽快授权,那么通过双报的方式反而会有一定的阻碍。

三、复杂流程导致的风险

专利双报想要顺利实施,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没有按规定流程办理提交,就存在申请被驳回的风险。

【法条参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7条第二款 同一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来源:发明及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流程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