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专利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也要考虑历史进程
一件专利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也要考虑历史进程
苟利国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一位长者曾经说过,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也要考虑到历史进程。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一件专利。
人各有命,专利也一样。自拍杆专利经历多次无效宣告,屹立不倒。然而不是每个专利都有这样的好运。
有这样一件专利,命运坎坷。专利复审委员会数次作出无效决定,法院数次审理,高检抗诉,高院提审。折腾完了,专利权也到期了,寿终正寝,走完了波澜壮阔的一生。
专利名称:快速活络扳手,
专利号:200420090400.8,专利权人为陈昌泉。
1、一种快速活络扳手,有扳手体,扳口,蜗杆,扳手体的手柄体 上开有安装槽,安装槽中装有带螺旋槽的导轴,手柄体上装有推钮,推 钮与导轴的螺旋槽嵌配,其特征是:在导轴一端与蜗杆间装有相啮合的一对伞齿轮,蜗杆采用大螺距蜗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快速活络扳手,其特征是:蜗杆的螺距为 4~10mm。
一轮命运
2004年9月申请,2005年10月授权。
2006年11月,如东三宝公司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2007年7月,专利权人修改权利要求书,将从权2作为新的独权。
2007年12月,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修改基础上,维持该专利有效,有创造性。
如东三宝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8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撤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决定,无创造性。
陈昌泉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无创造性。
陈昌泉不服,向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2009年10月20日,高人民检察院向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有创造性。
2009年12月,高人民法院指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再审。2011年9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本院、北京市一中级人民法院原一审、二审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会的无效决定,有创造性。
如东三宝公司也不服,向*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2年5月,高人民法院提审本案。2013年3月,*高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无效决定的判决,有创造性。
二轮命运
如东三宝公司申请再审的同时,于2011年10月提出新的无效宣告请求。2012年3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新的决定,无创造性。
继续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作出新的行政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新的决定,无创造性。
还是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终判决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作出新的行政判决,以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新的决定,有创造性。同时指示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专利复审委作出后的无效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有创造性。
该案*终的权利要求1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技术特征在于: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的蜗杆采用大螺距蜗杆、蜗杆的螺距为4—10mm。
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的技术启示。
证据3-5均公开了一种具有定位卡刹和刻度的活络扳手,其中证据5还直接载明了计量单位为毫米。根据证据3-5的附图,原审法院及专利复审委员会均认为,虽然活络扳手上蜗轮与刻度有一定距离,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证据3-5附图中公开的刻度范围、调节涡轮3与定位卡刹的相对位置以及说明书“定位卡刹的宽度应等于调节涡轮的1.5个螺距”、“定位卡刹的位置置于调节涡轮长度中心线上”的内容,能够直接地和毫无疑义地确定涡轮上两相邻螺纹中心的距离为大致5-6mm。
因此,证据3-5已经公开了扳手的“蜗杆”上两相邻螺纹中心的距离为大致5-6mm。而5-6mm在本专利权利要求1限定的螺距为4-10mm的范围之内,故证据3、证据4及证据5均分别公开了权利要求1中“蜗杆采用大螺距蜗杆、蜗杆的螺距为4-10mm”的技术特征。在此基础上,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法院不同意上述观点。如前所述,附图的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根据附图来理解实用新型的结构、部件及连接关系等内容,但是,不允许对附图中的内容进行推测或者测量来得到相关部件的尺寸。
证据3-5的附图中虽然均公开了具有刻度的活络扳手,但该刻度与蜗轮并无直接关系,不能当然地根据该刻度去确定蜗轮的尺寸。原审法院及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据附图中刻度测量蜗轮的尺寸,并根据该测量内容作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的认定,缺乏事实基础。原创 专利江湖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