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看懂专利无效宣告审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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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无效宣告程序的审查流程,主要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形式审查、合议审查、口头审理。

专利无效宣告审查流程

(一)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请求书后,**行形式审查,包括无效宣告请求针对的专利,是否为已授权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是否符合格式要求;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否属法定理由等。

 

(二)合议审查

合议审查阶段,合议组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文件的修改**于权利要求书,不得扩大专利保护范围,不得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

专利权人针对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可主动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不得修改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

当事人可以选择和解。

 

(三)口头审理

当事人可以依据下述理由,请求合议组口头审理(开庭审理):

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3.需要实物演示;

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作证。

 

(四)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分为三种类型: 1.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2.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3.维持专利权有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生效后,由国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如当事人不服无效决定,可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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