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人变更(单独申请变更给联合申请)
专利申请人变更(单独申请变更给联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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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情形
原单一申请人将其专利申请(或已授权专利)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移给第二位申请人,形成两名共同申请人/共有专利权人。
二、办理步骤
(1)准备材料
•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专利业务系统,统一表格 100016,官网下载 )
• 专利申请人转让证明,里面含有共同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公章;
• 专利申请委托书,里面含有含有共同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公章;
注:如更换机构,需原申请人出具解聘声明;
(2)提交方式
• 电子申请: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提交 PDF 扫描件
• 纸件:面交或邮寄至当地专利局受理处。
(3)缴纳费用
• 著录项目变更费 200 元/件,也可以批量变更,但需要共同申请人共同改行的总委托书,再经提交审核。紧急的话可以先走单个变更,速度会快一些。
• 缴费期限:自提交变更请求之日起 1 个月内;逾期未缴视为未提出
(4)审查与公告
• 形式审查 1–2 个月;材料不合格将收到《补正通知书》,实际周期一两周有时候就有结果了。
• 审查合格后:
– 未授权案件:变更信息直接写入授权文本
– 已授权案件:在下一期《专利公报》上公告,公告日起对第三方生效。
三、注意事项
著目录申请变更合格后,要尽快提供费用减免请求书,否则授权公告出来后年费是按未减免的金额收取的,而且一旦公告,及时费减请求通过,也只能到第二年才能减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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