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制度中的多方复审程序注意事项

· 美国专利商标新闻

在美国众多专利无效程序中,多方复审程序(Inter Partes Review, IPR)越来越赢得大家的青睐。这是因为在IPR程序中被判定无效的专利比在诉讼中被判定无效的专利多得多。在提起IPR程序时,有几个注意值得关注。为确保IPR请求顺利受理,申请人需重点关注以下要点:

1.确定全部实际利益相关人(real party in interest)

实际利益相关人指的是请求、资助、指导或控制IPR程序的一方。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强调:若一方主导发起IPR程序,即被视为实际利益相关人。

2.严格遵循1年时间限制(time bar)

若申请人、实际利益相关人或“共同利益方”被诉专利侵权超过1年,则IPR请求将不被受理。

3.明确“共同利益方”的范围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PTAB)采用灵活标准,判断非申请人是否与申请人足够“亲近”:确定共同利益方的因素包括是否控制或可能控制IPR程序;是否资助或指导IPR程序。共同利益方将受IPR判决约束(包括禁止反言)。

IPR程序虽高效,但实际利益相关人披露和1年时效是两大核心门槛。

申请人需全面分析相关方的控制与资助关系,并提前规避时效风险,以确保IPR程序的有效启动。

在风险规避建议时,在签订赔偿协议(如知识产权赔偿、诉讼支持条款)时,需明确其中是否隐含控制权、资助义务或利益关联,避免遗漏实际利益相关人或共同利益方。此外,记得提前规划,若潜在实际利益相关人已被诉专利侵权,需在1年内启动IPR程序,否则将丧失IPR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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