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合集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合集
附件
一部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说明:按申请书填报要求逐项填写,并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水印),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通过认定办备案的企业,将纸质申报材料交各市(州、林区)归口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并留存备查。申报材料装订有序,封面为申请书首页,书脊标注企业名称、申报年度、所在市/州。
省认定办采取无纸化评审方式,评审阶段不收取企业纸质申报材料。
二部分 申报材料附件
说明: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内容,及其格式要求、装订顺序。
1.注册登记证件
2.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3.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4.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8.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1.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12.申请书封皮
13.企业信用承诺书
注意事项:附件中的材料仅需提供一次,多次使用时请于各部分汇总表的证明材料清单列中详细注明即可。如:见附件7—IP03专利证书。
附件1
注册登记证件
说明:提供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注意事项:
1.发生更名企业须提供企业变更时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申报企业须是法人企业,且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附件2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说明:提供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在职人员需提供:签订的劳动合同;上一年度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凭证。
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表、支付工资凭证等。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格式)
企业职工总数 人,其中在职人员数 人,兼职人员数 人,临时聘用人员数 人。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数 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数 人。
企业科技人员数 人,其中在职人员数 人,兼职人员数 人,临时聘用人员数 人,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 %。
科技人员名单表(样表)
序号
姓名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工作部门
类别(在职/兼职/临时)
入职时间
年度累计工作时间(天)
1
...
注意事项:
1.年度累计工作时间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按自然日统计。
2.提供的科技人员情况须与企业实际情况一致,口径、范围不得扩大。
3.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按照全年月平均数计算(详见《工作指引》)。
附件3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
鉴证报告
说明:提供经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中介机构应具备有关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明确的执业时限、职业道德、执业人员比例等条件,需提供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
中介机构应按《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要求,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正确、规范地核算研发费用。专项报告中研发费用科目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所示。专项报告中需按申报单位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科目,反映各科目主要(占比较高)数据的范围和结构(数据的来源、口径、构成),归集方法(核算/分摊的标准、公式、过程),归集依据的票据单据类别等三个方面具体信息。
提供企业近三年完整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辅助账需至少反映(不限于)记账日期、记账凭证号、所属研发项目、费用科目、金额等信息。
提供企业研发费用代表性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等证明材料。代表性是指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科目均需至少提供该科目中单笔金额大费用的完整证明材料,说明其具体核算依据、方法、标准、过程、结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记账凭证、原始单据、归集方法、折算/分摊核算标准、计算公式过程等。需按样表格式提供汇总表,并按表中序号列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研发费用代表性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汇总表(样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科目
记账日期
记账凭证号
研发项目
编号
凭证金额
其中:研发费用金额
证明材料清单
1
示例:某企业研发费用实际发生费用涉及4个科目: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其他费用。
该企业需提供4个科目研发费用的证明材料,每个科目至少提供该科目中单笔金额大费用的完整证明材料。
研发费用代表性记账凭证和原始单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科目
记账日期
记账凭证号
研发项目编号
凭证金额
其中:研发费用金额
证明材料清单
1
人员人工费用
xxxx
xxx
RD01
14.7
5.8
记账凭证和单据;
研发人员工资核算说明
2
直接投入费用
xxxx
xxx
RD04
8.6
5.4
记账凭证和单据;
材料入/出库单;
材料费核算说明。
3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xxxx
xxx
RD05
12.3
1.5
记账凭证和单据
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工时核算明细及说明
4
其他费用
xxxx
xxx
RD01
0.6
0.6
记账凭证和单据
费用支出情况
证明材料(略)
注意事项:
1.研发费用核算应该规范、正确,不得存在口径范围扩大、方法标准有误等问题。应准确区分研发活动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不属于研发费用的支出予以计入。如需要将研发和生产用材料进行区分,不得将不同材料均按一个比例折算费用;不得将人员人工费用口径扩大;不得计入非科技人员费用。
2.研发费用应该与企业实际发生一致,数据须与辅助账、票据凭证等对应,不得出现弄虚作假、数据不实等情况。
3.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规范、详细,应按实际发生科目反映研发费用的必要信息,不得缺少对主要数据范围结构、核算方法、归集依据等三个方面的详细说明;不得简单复制《工作指引》中的研发费用范围文字,超出申报单位实际发生费用的范围;需要对科目中的主要数据进行具体说明,需要反映直接投入费用中主要材料的种类、数量、金额等信息。
4.研发费用辅助账样式、所列项目数量、金额应与向税务机关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一致,存在差异的,应提供说明材料。
附件4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说明:提供经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报告须由中介机构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中介机构应按《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要求,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要求同附件3“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里相关要求),正确、规范地核算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报告中需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实际产品(服务)与对应关系表,提供代表性合同和票据等证明材料。代表性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类发票总额超过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总额60%的原始凭证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销售合同、财务凭证和票据等。需按样表格式提供对应关系表,并按表中序号列顺序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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