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省市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已经开始
这些省市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已经开始
注:全国各省市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大部分都已经开始了,为了不让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整理汇总各省申报通知及截止时间。其它省市请留意当地知识产权局官网或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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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各本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专利权人: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要求,现将北京地区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及推荐项目数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
院士、本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行推荐项目。推荐项目须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统一推荐。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推荐1次。2019年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推荐项目分配表,本届中国专利奖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18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12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6项。院士、本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城区)、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和本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行推荐的项目不受上述数量限制。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
1.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见附件1);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
包含: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2、3)
②附件
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④共有专利权人声明(如有,见附件4,纸件,1份,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文件夹名称为:“专利号+推荐院士姓名+专利权人名称”。
2.单位推荐
(1)推荐函1份(纸件、电子件各1份,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见附件5);
(2)项目资料3份(纸件3份,另附电子件1份)
每个推荐项目包含: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附件2、3)
②附件
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④共有专利权人声明(如有,见附件4,纸件,1份,全部专利权共有人签章)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文件夹名称为:“专利号+推荐单位名称+专利权人名称”。
纸件应与电子件保持完全一致。
(二)报送时间
2019年北京地区中国专利奖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在上述截止日期内补正或更正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电子件随纸件一并快递。
2.材料统一以快递方式报送,不接受现场申报。
3.报送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17室
(注明“中国专利奖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于清琳、杨刚
联系电话:84080084
联系邮箱:chanyechu@zscqj.beijing.gov.cn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10日
上海市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为做好相关奖项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委托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创造工程研究所)具体承办本市项目征集、评审等相关事宜。希望各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要求,推荐专利质量高、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
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参评项目材料2套(申报书原件、专利授权文本以及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应用证明等,应装订成册)及1套电子扫描版报送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创造工程研究所)。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院士联名推荐的项目,请于2019年5月10日前(逾期视为放弃推荐)将推荐函、参评项目材料报送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创造工程研究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可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特此通知。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9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777号803室
邮 编:200040
联 系 人:朱梅俏、杨 丹
联系电话:021-52808970、23110886
Email:zmq2266@163.com
陕西省
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近日启动。为推动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中国专利奖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激励全省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积极投身技术(设计)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组织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我省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
二、参评条件
申报中国专利奖评选的专利,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含)前(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的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曾获得陕西省专利奖一等奖但未曾参评过中国专利奖的可优先申报。
我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按中国专利奖推荐分配名额,确定我省参评中国专利奖项目。重点推荐专利质量高,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已实现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
三、申报数量
申报中国专利奖的项目由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推荐:
(一)省级各有关部门各推荐不超过5项。
(二)各设区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推荐不超过5项。
以上单位将所推荐的项目名单函送省知识产权局。
相关园区、示范企业、院士推荐项目,按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办理。
(三)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杨凌示范区、西安高新区、宝鸡高新区)各推荐不超过3项。推荐名单抄送所在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占用所在市推荐名额。
(四)我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直接报省知识产权局,不占用所在市推荐名额。
(五)我省院士推荐项目总数1项。申报项目须院士两人共同推荐。直接报省知识产权局,不参加省内筛选,原则以收到申报材料先后为准。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每个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电子件和纸件:
1.项目资料(电子件)1份。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电子件以或邮件光盘报送,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2.项目资料(纸件)一式2份(包含内容同电子件)。
3.院士推荐项目除以上资料外,需附院士推荐意见书2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院士推荐意见书》)。
(二)表格下载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所涉及的《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及《院士推荐意见书》等表格,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专题专栏”“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网址:http://www.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按要求规范填写。
五、工作要求
请省级各有关部门、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做好中国专利奖的宣传动员及组织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做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的申报,积极挖掘外观设计专利项目申报。
申报材料于2019年5月10日前报至省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马淑阳 姚凯学
电 话:029-63916862,63916860
邮 箱:SXZLGLC @126.com
地 址:西安新城大院,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邮 编:710006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10日
黑龙江省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专利代理机构: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9〕20号)要求,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开展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我局负责组织推荐本省参评专利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额分配
我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6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副省级城市的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组织推荐发明、实用新型专利项目数量(上限)3项、外观设计专利项目数量(上限)2项。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发明专利,每位院士**推荐一次。
自2019年起,***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项(我省有五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推荐项目要求
1. 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 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 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 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7.重点申报专利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专利质量**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资料一式一份,用U盘/光盘储存,包括: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以材料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专利授权文本(PDF文档)。
四、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9年5月10日,逾期不再接收。
五、其他事项
1.《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下载(网址:http: //www. cnipa.gov.cn/ztzl/zgzlj/index.htm)。
2.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要认真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专利代理机构要动员专利权人积极参评。
3.由于有项目名额分配的限制,请充分利用好我局与哈尔滨市局的名额。
4.我局将对申报参评专利项目进行公示后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史 记 邓 璐
联系电话:0451—82627634 87589223
电子邮箱:hljzlglc@126.com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9日
湖北省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通过各种渠道推荐参评项目数不超过1件,申报材料应严格按通知有关要求进行填报。
二、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报送材料的有关要求,对推荐函中材料确认表一一对照、确认,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
三、各推荐单位在组织项目向我局推荐申报的同时,要积极畅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院士推荐渠道,争取推荐更多我省**项目参加评选。
四、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名额(附件2)推荐项目。推荐单位包括:武汉市、宜昌市、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得第十一届湖北省专利奖金奖、银奖的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五、请各推荐单位于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前将材料报送至我局,逾期不再接收。申报项目经收集、整理、筛选、公示后,我局将统一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doc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10日
联 系 人:省知识产权局 黄 杨
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杨雨佳 刘 晶 刘 松
联系电话:027-87660522
电子邮箱:hbipzl@163.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广八路8号(邮编:430072)
河南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我省参评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以下简称《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可选择的推荐单位包括:①省知识产权局;②5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郑州、洛阳、新乡、南阳、安阳)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③2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洛阳高新区、郑州高新区);④院士;⑤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⑥全国性行业协会。此外,我省15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参评。
二、参评要求
(一)通过省知识产权局推荐的
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进行申报,并对申报项目的参评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准确后向我局推荐,我局将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名额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1.材料报送形式及要求
(1)推荐项目清单1份(附件2),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项目资料一式3份(纸质版),装订成册,包括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申报书首页“推荐单位”栏统一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及附件。
(3)项目资料1份(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一致,用光盘或U盘存储,要求:
①所有的推荐项目存储在一个文件夹,以“中国专利奖+推荐单位名称”命名;②一个推荐项目制成一个独立的文件夹,以专利号命名,例如“ZL20121002****.*”,内部存放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材料、授权文本;③申报书为Word2007文档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后未更改格式,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④所有附件材料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⑤授权文本为PDF文档格式,以“专利号+授权文本”作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授权文本”。
2.时间要求
材料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我局不接受单个项目现场申报。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5日(以邮寄寄出日为准),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二)通过示范城市、示范园区、院士推荐和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经我局审核和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通知》第六条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19年5月12日之前将推荐函2份、项目资料(电子件)2份报至我局。
(三)通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推荐的,应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向我局备案,以便今后落实我省的专利奖励政策。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名表(附件3)于2019年4月19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
特此通知。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4月8日
联 系 人:规划发展处 刘有金 王晨阳
联系电话:(0371)65925758
电子信箱:zgzljhn@sina.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园路南区办公楼919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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