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专利申请避开这6个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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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

技术先“亮相”再申请专利

很多申请人想先通过展会展示、客户试用等方式验证市场反馈,再启动专利申请,觉得“没正式销售就不算公开”,但这样会导致专利丧失新颖性,无法授权获得保护。

正确避坑:

1.严格遵循“申请在先,公开在后”原则,先递申请,再谈曝光;

2.若必须参展,需严格按照各国专利法规定的不丧失新颖性情形进行公开。例如:欧洲专利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明显滥用和特定国际展览公开的情形下不丧失新颖性。

误区二:

产品去哪就在哪申请专利

仅以产品销售地作为专利申请依据,缺乏对未来市场拓展、竞争对手布局等方面的前瞻性规划。若被竞争对手抢先在其他市场申请,后期拓展市场时,便只能付出高额成本赎回或被迫更换技术方案。

正确避坑:

1.采用“销售地+技术发源地+竞品聚集地”三维布局策略,提前布局规划潜力市场、技术创新活跃的国,如欧美、日韩、东南亚等;

2.分析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针对性地在关键市场和技术领域申请专利,形成技术壁垒。

误区三:

海外专利直接选择PCT途径

很多申请人将PCT视为海外专利申请的“万能途径”,但PCT并非适用于所有场景,盲目选择反而会增加成本、延误时机。另外,还有巴黎公约、单一国申请等途径可以选择。

正确避坑:

1.实际选择时需结合技术类型、市场策略和财务状况综合判断;

2.若需在多个国申请专利、技术前景不确定或资金分阶段投入,PCT途径更优;若目标国明确、急需授权或仅涉及少数国,可考虑巴黎公约途径或单一国申请。

误区四:

权利要求越细保护范围越全面

权利要求的核心是“界定保护边界”,过于细化的权利要求可能将保护范围限定在特定的技术细节上,导致竞争对手可通过修改非关键特征规避侵权。真正全面的保护,是在明确核心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合理概括,既不模糊也不局限。

正确避坑:

1.在不影响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以必要特征为核心,避免加入非必要或过于具体的细节;

2.采用“独立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的分层结构,独立权利要求概括核心技术方案,从属权利要求补充具体实施细节。

误区五:

技术升级后原专利能自动覆盖

专利的保护范围以申请文件记载的技术方案为准,升级后的新功能、新参数、新组合,属于“新发明”,原专利无法自动覆盖。若未补申请就公开使用,相当于给对手留出了抢注空间,甚至可能被反告侵权。

正确避坑:

1.技术升级后,及时评估新增技术特征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符合条件的立即申请新专利;

2.把专利申请节点和研发节奏绑定,确保产品上市前拿到专利申请号,避免技术迭代完才想起申请。

误区六:

有专利就足够,商标无需布局

专利保护技术核心,商标保护品牌价值,二者结合形成完整知识产权体系。若只有专利而无商标,产品可能因缺乏品牌辨识度而在市场中难以脱颖而出;反之,仅有商标而没有技术,品牌也可能因产品竞争力不足而衰落。所以这两者是出海知识产权保护的“组合拳”,缺一不可。

正确避坑:

1.针对核心市场,优先采用“专利+商标”双重保护,避免出现“有技术保护却无品牌使用权”的情况;

2.定期排查知识产权风险,及时补充遗漏的保护类别。

来源:中微知著国际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