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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接到咨询电话,询问商标被抢注了怎么办。商标律师提示:选定商标之后一定要尽早深情注册,防止被恶意抢注。

有些企业选定了商标之后,直接就用了,而不是提前进行了注册。有的企业虽然注册了商标,但是扩大生产之后,把注册的商标用在了其他的产品上。还有的国外企业,一直在国外生产,没有在中国国内注册商标,但是产品被销往了国内。商标律师提请大家注意:这些情况都非常容易被他人钻空子,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恶意抢注。那么,商标被恶意抢注了怎么办呢?

1、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提出异议,要求不予注册。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2、抢注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抢注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虽然《商标法》规定了抢注商标的解决办法,并且表明了态度:维护正当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商标律师还是要提示您:凡事防范于未然是**的。否则,一旦发生之后,虽然法律规定了解决办法,但是这个程序很漫长,这个过程很熬人,这个成本很高。所以,及时进行商标注册和补充注册比发生了问题再找商标律师要好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