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维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趋严征管
要注意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维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趋严征管
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后,并不是永逸,按规定每三年要进行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并追缴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公开的案例就有上市公司“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因被取消2021年至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需补缴已享受的税收优惠及相应滞纳金,共补缴了税费2,215.93万元,滞纳金654.28万元,但不会涉及税务行政处罚。
要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也必须对研发费用进行准确归集,严格区分研发与生产、经营活动,如果核算不清的则不能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近年来,税务部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核查也趋于严格,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税务部门应加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定期开展核查,年度核查面不得低于20%。”
研发投入上,每年要立项,并做好立项会议记录及立项后相关会议或沟通记录,要做好研发日志及研发试验记录。投入真金白银,去研发技术,申请专利,并要做好全套资料。研发人员的工作,要做好考勤记录,参加研发的机器设备要记录工时表等。
研发活动账务处理上,要准确划分研发投入,建立研发台账,核算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要按项目来归集人员人工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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