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专利都授权了,美国专利申请却不属于专利保护对象

· 美国专利商标新闻

同一个技术方案,中专利申请能授权,美国专利申请却成了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对象,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 不了解美国审查实务,低估美国对客体问题的审查严格度;

● 对中审查结果盲目自信,没有做好预先的风险评估和防范。

美国对客体问题审查的严格度远高于中,同一个技术方案,中美对客体问题的审查可能是截然相反的。

此外,美国的客体问题审查效果,就类似中的非正常申请审查,有点“有理说不清”的味道。

就拿计算机领域的技术方案来说,明明方案不是由人执行完成的,审查员坚持认为你这个属于抽象概念。除非你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个方案只能在计算机执行,否则很难说服他。

所以,如果一开始不重视美国专利申请的客体问题,按照国内申请的审查意见去预估美国审查情况,大概率会面临在客体问题上的被动局面。

技术方案的新创性被美国审查员认可了,却被“客体问题”卡了脖子。对于企业面临的这一困境,其实我们更多是遗憾。

遗憾的是,企业为何在递交美国专利申请之前,不考虑评估客体问题风险并做好防范。如果在一开始申请时完全没考虑到客体风险、没有提前做好预防准备,客体问题很容易被美国审查员指出,而且答复也很难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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