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领域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关于新增领域专利预审服务申请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新增新材料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为保障服务高效开展,保护中心现决定启动2026年度上述新增产业领域的预审服务备案申报工作。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受理时间
即日起可开展创新主体备案工作。
二、备案申请条件
(一)登记注册地在南通行政区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与保护中心所服务的产业领域一致,并具有自主研发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原则上应至少拥有一件作为一申请人授权的发明专利,特殊情况应提交真实研发活动的补充材料;
(四)自提交备案申请前一个自然年度起,无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以及国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问题。
国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院士团队等国重大科技战略力量,省级科技领军企业、头部高等院校、省级科研平台等省级战略科技力量不受前款第二项规定的限制。
三、备案申请材料
企事业单位申请备案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以下备案申请材料:
(一)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申请预审服务承诺书;
(四)参保人数、实缴资本以及研发能力相关佐证材料。
(五)保护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备案登记流程
(一)登录保护中心预审服务系统(58.221.238.219:19001),点击网站页面的“用户备案”按钮进入用户备案页面;
(二)若为首次登录,需注册非个人用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用户类型;
(三)进入用户备案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备案申请所需材料;
(四)将纸质版备案申请表及公司营业执照邮寄至保护中心(南通市通州区新世纪大道266号江海智汇园A2栋6楼);
(五)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形成初审意见,并提交国知识产权局;
(六)经国知识产权局复核、确认后,完成备案申请;
(七)申请主体收到完成备案短信通知,可以在专利预审服务系统向保护中心提交快速预审服务请求。
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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