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师考试时专利创造性是天堂工作时创造性是地狱
代理师考试时专利创造性是天堂工作时创造性是地狱
今天在讲解2013年考题的时候,发现在考试试卷中对于创造性的判断很是客观啊,没有公开就是没有公开,这简直是创造性的天堂。
2013年的天堂如下:
我公司致力于大型公用垃圾箱的研发与制造,产品广泛应用于小区、街 道、垃圾站等场所。经调研发现,市场上常见的一种垃圾桶/箱,在桶体内设有滤水结构,能够分离垃圾中的固态物和液态物,便于垃圾清理和移动(参见对比文件 1)。但是垃圾内部仍然残存湿气,尤其是对于大型垃圾桶/箱,其内部由于通风不畅容易导致垃圾缺氧而腐化发臭,不利于公共环境卫生。有厂家设计了一种家用垃圾捅,其桶底部设有孔,方便空气进出(参见对比文件 2)。在上述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我公司提出改进的大型公用垃圾箱。
公用垃圾桶如图 1 和 2 所示,主要包括箱盖 1,上箱体 2,和下箱体3。箱盖上设有垃圾投入口 4,上箱体和下箱体均为顶部开口结构,箱盖盖合在上箱体的顶部开口处,上箱体可分离地安装在下箱体上。上箱体的底部为水平设置的滤水板 5,在下箱体的侧壁上还开设有通风孔 6。
附图如下:
由上述附图可以知道,本申请的发明点就是在下箱体上设置了通风孔。注意啊,在下箱体上搞个孔就基本上可以有创造性了,哈哈。
对比文件1就是一个下箱体没有通风孔的垃圾箱,本申请和对比文件1的区别就是在下箱体上多了通风孔。对比文件2的图如下:
在对比文件2中,并没有在下箱体上开孔,而是在底部开孔,并且孔的作用跟本申请也不一样,对比文件2开孔是为了套垃圾袋好套,拿垃圾袋好拿。因此,对比文件2中没有公开在侧壁上开孔,而且对比文件2中开孔的作用也不同,因此,本申请在下箱体的侧壁上开孔这一特征相对于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是非显而易见的,是能够带来创造性的技术特征。
怎么样?这种创造性的评价方法是不是很标准?大家看起来是不是很舒服?
但是,一旦通过考试,现实社会就变成了这样:
地狱一:审查员只使用了对比文件1,审查员认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相比就是在下箱体上开了孔,开孔的作用为了透气,这个本领域技术人员中只要不傻就都知道,在密闭空间内快憋死的时候就得开个孔,不就是开个孔嘛?!这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因此,没有创造性。
地狱二:审查员使用了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审查员认为,本申请与对比文件1相比就是在下箱体上开了孔,开孔的作用为了透气,对比文件2开孔也是透气,透气了垃圾袋就好拿了,至于开孔开在底部和侧壁均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惯用技术手段而已,因此,没有创造性。
一念天堂 一念地狱。
一鲸死,万物生,或许取消实质审查可能真的能为专利带来转机。
原创:韩一星 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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