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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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代行注册。
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如:沙县小吃、扬州炒饭。
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如:“旅顺海带”,这就是一个证明商标,证明其产地是旅顺。类似于这样的商标还有“安吉白茶”、“余杭径山茶”、“临海蜜桔”、“余姚榨菜”、“瀑布仙茗”、“楚门文旦”等等。
区别
1.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都是由多个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共同使用的商标。
2.集体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组织,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达到规定的特定的品质。
3.集体商标、证明高标的申请人都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但证明商标的申请申请人还必须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的监督能力。
4.集体商标只在是该集体成员均可使用,该组织以外的成员不得使用。证明商标则应当显示其开放性,只要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达到管理规则规定的特定品质就可以要求证明商标,前者为“俱乐部型”,后者为“开放型”。
5.集体商标的注册人可以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能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6.集体商标注册后不能转让,证明商标注册后可以转让给其他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