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其仅是一种分配利益的权利
专利不能增加社会财富,其仅是一种分配利益的权利
昨夜失眠无事可做,我想了想专利价值的问题。我一直认为专利是能给技术增加价值的,因此,我在想,评估专利价值的时候能不能把技术的价值剥离出去,这样可以评估一个技术未申请专利和申请专利所带来的价值差,这应该才是纯粹的专利价值。为此,我构想了一个例子:
玉小米和绿小豆垄断了绿色水杯制造市场,玉小米使用玉米面制作无污染的一次性水杯,绿小豆使用绿豆面制作无污染的一次性水杯。假定玉小米一年卖100个水杯,绿小豆一年也是卖100个水杯,而且这种销量已经持续很多年了。
现在,玉小米为了抢占市场,研究了一种水杯,就是在一次性水杯的杯壁上镶嵌上一块儿透明的东北大拉皮,这样用户看到水杯内饮料的颜色,很是好玩。
假定玉小米没有申请专利,在新水杯投放市场之后,绿小豆火速跟进,也生产一样的水杯。一年下来,玉小米的传统水杯销量是50个,新水杯销量为100个,绿小豆的销量与玉小米的销量是一样的。假设传统水杯和新水杯的利润均是1元,那么玉小米和绿小豆利润共同增加了100元,此时该技术在社会上的价值是100元,而该技术对于玉小米来说,价值是50元。
假定玉小米申请了专利,玉小米将专利许可给绿小豆,许可费是每个杯子0.5元。因为市场容量是不变的,所以两人一年的销量都是50个传统水杯和100个新水杯,玉小米获得利润为150元加100个杯子的许可费等于200元,玉小米增加了100元的利润;绿小豆获得的利润为100元,其中包括50个传统水杯和100个新水杯(这其中新水杯的利润只有0.5元),因此相比于没有卖新水杯的年份,绿小豆的利润没有提高,而玉小米的利润提高了100元。也就是说,该技术在社会上的价值是100元,并且该技术对于玉小米来说价值也是100元。
如果玉小米不将专利许可给绿小豆呢?玉小米一年卖的杯子是50个传统水杯加200个新水杯,利润是250元,利润增加150元,绿小豆一年卖的杯子是50个传统水杯,利润是50元,利润减少了50元。该技术在社会上的价值是不变的,仍然是100元,但是,该技术对于玉小米来说价值是150元。
上述三种情况可以看出,专利并不能提高一个技术的总体价值,但专利却能让专利权人决定该总体价值如何分配。在上述的例子中,玉小米就不应该向绿小豆许可专利,因为不许可的时候,她得到的利益是**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玉小米的生产能力达不到每年生产200个新水杯,此时为了利益**化是需要许可给绿小豆的,只有许可才能得到**的利益。
如果玉小米坚持不进行专利许可,而绿小豆又没有能力创新,此时,绿小豆会采取另外一种做法:传统水杯降价。如果传统水杯降价,那玉小米为了利益就不会生产传统水杯,而都用来生产新水杯。此时绿小豆虽然一年仍然是卖100个传统水杯,但是其利润就下降了。
上面的情况均是按照新水杯的利润和旧水杯的利润一样来计算的,如果新水杯的利润是高于旧水杯的,玉小米可能会全部生产新水杯,绿小豆仍然生产旧水杯,由于新水杯带来的增加的价值是由不买水杯变为买的人带来的(即消费增加),这种情况下,玉小米的将得到所有的新技术的价值,而绿小豆维持原来不动。这种情况可能更加接近于真实情况。
因此,一个新技术出现的时候,其能够带来的总的价值是不变的。专利并不能提高新技术的价值,专利的作用仅仅是赋予了专利权人分配利益的权利。在此基础上,如果一个专利文件写的不好,专利权人分配利益的权利就变小;如果一个专利文件写的好,专利权分配利益的权利就变大。
总之,专利制度和我们专利代理师保护的不仅是创新,更是一种分配利益的权利。
原创韩一星韩一星讲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