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内专利申请要求

· 中国专利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要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要求。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

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有积极效果。

因此,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前要注意技术保密,不要召开技术交流会、技术或产品鉴定会,参加展览会和展销会,更不要在出版物上发表或出售发明创造的产品,以避免过早公开技术内容,丧失新颖性。此外,在申请专利时,要查阅有关专利文件和其它技术资料。对发明创造是否符合“三性”要求进行具体判断。只有在发明创造符合“三性”要求时,才具备申请专利的条件。

另,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交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上款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