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费用减免攻略

· 专利业务

什么是专利费减专利费减,即专利局官方费用减缴备案政策,是为激发创新活力、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及维护成本推出的优惠举措。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备案享受高85% 的费用减免,覆盖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年费(前10 年)、复审费等核心费用。

备案有效期为一年,自通过之日起至次年12 月 31 日。

费减备案条件

(一)个人申请

1、资格条件:上年度月均收入<5000 元(年收入<6 万元)。

2、适用人群:学生、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低收入科研人员等。

3、证明材料:

在职: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需盖章,明确标注“年收入<6 万元”);

无固定工作:户籍/ 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街道办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学生: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退休:上年度银行代发养老金流水;

未成年人:身份证(不满16 周岁无需额外证明)。

4、减免比例:85%。

(二)企业申请

1、资格条件: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 万元。

2、适用范围: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分公司(需总公司纳税证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3、证明材料:

常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封面及主表每页盖章,汇算清缴期内可提交上上年度报表);新成立企业(未满1 年):仅需营业执照,无需纳税申报表;分公司:总公司出具的纳税汇总证明(说明分公司无独立纳税资格)。

4、减免比例:85%。

(三)其他主体(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

1、资格条件:无需经济证明,直接备案。

2、适用范围: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3、证明材料: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减免比例:85%。

(四)共同申请(多人/多单位)

1、资格条件:所有申请人需分别符合上述个人或企业条件,任一主体不达标则整体无法享受减免。

2、减免比例:70%。

(五)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六)高频驳回原因及对策

费减备案操作流程:4步完成全流程

(一)注册账号(首操作必备)

1、系统入口: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2、操作步骤:

① 点击页面右上角 “注册”,选择主体类型(个人 / 企业 / 事业单位等);

②填写注册信息(需实名、密码需包含数字、大小写字母、特殊字符、8-18位)

③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协议内容”,提交完成注册。

(二)提交备案申请(核心步骤)

①登录系统:使用备案主体账号(谁申请用谁的账号)登录。

②操作路径:

进入 “专利事务服务” 栏目,点击 “费减备案”→“费减备案请求”→“业务办理”;

填写备案信息:选择备案年份、备案人地址、上年度纳税额(企业需填,单位:万元);

勾选“是否接收短信通知”(建议勾选,实时获取审核结果);

上传证明材料:

个人:身份正反面、收入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单位盖章证明,学生提供学籍证明等);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封面及主表页盖章,新企业免提交);

其他主体:法人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审核周期 3-10 个工作日,结果通过短信通知)。

(三)等待审核与结果查询

①审核周期:通常3-5 个工作日,复杂情形可能延长至 10 个工作日。

②结果通知:审核通过/ 驳回均会短信通知,可登录系统查看详细状态。

③有效期:备案通过后,当年内所有专利申请均可享受费减优惠,无需重复备案。

(四)专利申请时勾选费减(关键关联步骤)

①操作时机:备案通过后,提交专利申请时同步操作。

②具体步骤:

在专利请求书中勾选 “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备案”;

填写备案号(在备案系统中查询)及申请人身份信息(身份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系统自动关联备案信息,计算并显示减免后的费用。

③注意事项:

必须先备案通过,再提交专利申请,否则无法享受减免;

共同申请时,所有申请人需分别完成备案,申请时勾选所有备案号;

若备案信息变更(如企业名称、收入变化),需重新提交备案。四

关键注意事项

(一)时间节点:错过即失效

1、费用缴纳前置要求:

所有费减请求需在对应费用缴纳期限届满前两个半月提交(如申请费需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年费减缴需在缴费年度开始前备案)。

2、备案有效期:

每年10 月 1 日后可提前备案下一年度资格,备案通过后有效期至次年12 月 31 日(例:2024 年 10 月备案 2025 年资格,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过期未续备案者,次年自动丧失费减资格。

(二)材料真实性:诚信底线不可碰

1、严禁伪造或篡改:

提交虚假收入证明、纳税申报表等材料,将被取消5 年内费减资格,并追缴已减免费用;

2、数据一致性:

企业纳税申报表数据需与税务系统记录一致,分公司纳税证明需与总公司数据关联。

(三)备案与申请顺序:先备案再申请

1、强制前置流程:

必须先完成备案并审核通过,再提交专利申请时勾选“已办理费减备案” 并填写备案号,否则无法享受减免;

2、共同申请特殊要求:

共同申请人需全部完成备案后,方可在申请时勾选所有备案号,任一主体未备案则整体不可减免。

(四)年费减免范围:仅限前10 年

1、发明专利:

仅授权后1-10 年年费可减免,11-20 年需全额缴纳;

2、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专利:

仅授权后1-10 年年费可减免(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5 年,第 11-15 年需全额缴纳)。

(五)信息变更处理

1、主体信息变更:

若企业名称、个人收入、纳税额等关键信息变更,需重新提交备案;

2、申请人变更:

中途新增/ 减少申请人,或变更申请人身份(如个人转企业),需重新完成备案并审核。

常见问题解答

Q1:备案失败怎么办?

1、核对材料:检查是否漏传关键文件(如收入证明未盖章、纳税申报表缺页),补充完整后重新提交。

2、修正信息:确认企业名称、统一代码等与营业执照一致,信息错误需联系市场监管部门更新。

3、复核条件:重新核算收入/ 纳税额,确保符合个人年收入≤6 万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 万元的标准。

4、求助渠道:多次失败可拨打国知局客服或前往地方代办处现场咨询。

Q2:个体工商户如何申请?

按企业标准申请,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加盖公章)。

注:不可按个人标准申请,需通过企业通道提交备案。

Q3:未备案直接申请专利,能否补减缴?

不能。必须先备案通过,再提交专利申请时勾选“已办理费减备案” 并填写备案号。未备案直接申请的,后续无法补减费用。

Q4:能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备案?

可以,但需使用申请人本人账号操作,代理机构不可用公用账号登录。申请人需提前提供材料并授权,审核结果将通过申请人预留手机号/ 邮箱通知。

Q5:备案通过后,年费减免是否自动生效?

1、新申请专利:授权后前10 年的年费自动减免;

2、已授权专利:需在缴年费前提交《年费减缴请求书》并关联备案号,审核通过后生效。

Q6:分公司能否单独申请费减?

不能。分公司需由总公司统一备案,申请时使用总公司备案号,并在材料中说明分公司纳税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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