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创造性驳回?三步法+攻防策略
专利创造性驳回?三步法+攻防策略
一、基于“三步法”分析反对理由根据《专利审查指南》,创造性判断遵循以下步骤,申请人需逐项对照审查意见,识别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差异:
1. 确定接近的现有技术
分析审查员引用的对比文件,判断其是否属于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是否解决相同技术问题。 若对比文件技术领域差异较大,可主张其无法构成“接近现有技术”,削弱审查员的反对基础。
例如,如果你的申请涉及一种电动汽车电池,并且旨在通过提供一种特定的冷却回路来改善冷却效果,那么接近的现有技术很可能涉及一种带有冷却回路的电池模块。但是,如果你的申请属于酸奶领域,并且旨在提供一种改进的希腊式酸奶的制造工艺,那么接近的现有技术应该与酸奶领域相关,而不是奶酪领域,即使这两个领域之间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并且在各自领域中使用的工艺也有相似之处。
2. 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逐条比对权利要求与对比文件,提取未被公开的区别特征。◦ 基于区别特征,重新界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可能与原申请声称的问题不同)。 示例:若对比文件公开了“机械传动结构”,而权利要求采用“电磁传动”,则区别特征为“电磁传动方式”,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可定为“提高传动效率并降低噪音”。
3. 判断区别特征是否显而易见
审查员通常会主张区别特征是“本领域公知常识”或“现有技术的常规组合”。
申请人需举证:
区别特征在现有技术中未被明确教导(如对比文件未提及该技术方案);
该特征的引入带来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如效率提升、成本降低等);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基础上无法合理预期该特征的技术启示。
二、针对性答辩策略
1. 强调区别特征的非显而易见性
• 公知常识抗辩:若审查员主张区别特征是公知常识,需要求其提供具体证据(如教科书、技术手册等),避免“公知常识”被泛化适用。示例:指出“电磁传动与机械传动的适配设计”在对比文件所属领域中无先例,需付出创造性劳动才能实现。
• 技术效果反推:结合实验数据或行业报告,证明区别特征带来的显著技术提升,
如: “采用电磁传动后,传动效率从60%提升至90%,且故障率下降80%”;
◦ “该方案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长期存在的技术瓶颈(如高温环境下的稳定性问题)”。
2. 主张技术方案的协同创新若权利要求包含多个技术特征的组合,可强调:
• 各特征并非简单叠加,而是通过协同作用产生新功能(如“电磁传动+智能温控模块”共同实现高精度控制);
• 现有技术中缺乏将这些特征组合的技术启示(如对比文件仅公开单一特征,未涉及组合应用)。
3. 引入商业成功或行业认可证据若发明已在市场中取得显著效果,可提交以下辅助证据:
• 产品销售数据、客户反馈;
• 行业奖项、权威机构认证;
• 第三方技术报告,证明发明的先进性。
三、必要时修改权利要求若原始权利要求确存在创造性缺陷,可在答辩中有限度地修改:
1. 引入说明书中的优选实施例:将说明书中未被对比文件覆盖的细节(如特定参数范围、材料选择等)补充到权利要求中,缩小保护范围以换取授权可能性。示例:原权利要求为“传动装置”,修改为“适用于高温环境的电磁传动装置,传动电压为5-10V”。
2. 分案申请策略:若独立权利要求缺乏创造性,但从属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可针对从属权利要求提出分案申请,保留创新点。
四、程序要点与时限
• 答辩时限:收到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后有4个月答复期,可申请延长(多再延长2个月)。
• 格式要求:答辩需以书面形式提交,明确指出审查意见的不合理之处,并逐条回应对比文件的关联性。
• 后续救济:若答辩未被接受,可在驳回后提起专利复审。通过以上步骤,结合《专利审查指南》的“三步法”逻辑严密地论证发明的创造性,可显著提升审查员接受答辩意见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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