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怎么选对申请途径?

· 美国专利商标新闻

抓住三个重点,就不容易选错
对于美国专利的三种申请途径、两种落地方式,申请人只要抓住三个重点,通常就不容易选错。
一,你的美国专利,需不需要新增 new matter?
这是关键的一点。
所谓 new matter,简单来说,就是新增原我国申请里没有披露过的技术内容。
比如:国内申请有技术错误;按我国标准没问题,但按美国标准来看,说明书支撑不足;或者技术后来又进行了新的迭代。这些情况,在美国申请中,都可能需要新增 new matter。
具体怎么判断需不需要新增 new matter?
有人会觉得:“只要国内已经授权了,美国应该就不需要新增了。”
这个想法是不对的。
因为美国专利对 101、112、103 问题的审查标准和力度,和国内有很大不同。国内能授权,不代表美国也一定能顺利授权。
所以,不能只看国内有没有授权,而是要由代理机构基于美国审查标准,提前评估申请文件的授权风险后,再决定到底要不要新增 new matter。
二,你需要多少时间?
“时间”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决策时间。你需要多少时间决定是否要进美国?是否还要落地其他国?何时落地?决定选择哪些技术落地美国?
二是准备时间。你准备好美国专利申请,需要多久?短短几个月,还是更久?
比如有些申请,可能只是基于原文件做美国化改写,需要的时间不长;但有些申请,可能需要补充新的技术内容、加入后续迭代方案,甚至重新调整整体保护思路,就需要更长的准备时间。
此外,不同企业需要的决策和准备时间也是不同的。比如,有些初创公司和小公司没有成熟的 IPR 团队,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利管理,就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来决策;而大公司可能短短几个月,甚至几周就可以了。
而不同申请途径,能给你的决策、准备时间,差别非常大。
第三,当前的预算充裕吗?
根据近期资金规划,企业是否愿意一次性支出海外专利申请的费用?
尤其是要布局多个国,或者同时推进多件专利时,能否支撑得起一次性投入多件专利的费用?
把这几个问题想清楚,美国专利的三种申请途径和两种落地方式,其实就不难选择了。
美国专利的三种申请途径
一种:直接申请
直接申请,就是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递交美国专利申请,不经过我国申请,也不走 PCT。
直接申请大的优势,就是快。
如果企业已经明确只进入美国,甚至希望尽快推进美国专利审查,直接申请通常是快的一种路径。
但实务中,国内申请人申请美国专利,其实很少优先考虑直接申请途径。大多数国内申请人都有申请我国专利的需求,所以一般都是基于国内申请,通过 PCT 或巴黎公约申请海外专利。
它更多时候,是作为国内申请不顺利时的一个“突破口”。
比如一种典型情况:产品已经提前公开,导致我国专利新颖性丧失。这种情况下,国内基本已经很难再做申请;但美国由于存在 1 年的新颖性宽限期(grace period),如果公开时间还没有超过 1 年,此时应当尽快直接向美国提交专利申请。至少,还有机会把美国市场的专利保护“保住”,避免全球完全失去专利布局机会。
二种:巴黎公约途径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美国专利,需要在国内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将申请递交至美国。
巴黎公约路径大的特点,是允许新增 new matter。
但它的问题在于:决策时间会比较短。
企业需要在 12 个月内决定:是否进入美国、是否还要布局其他国家,以及美国申请文件如何准备。
同时,美国申请的费用,也通常需要在进入美国时一次性支出。如果同时推进多件专利,或者除了美国还需要布局其它国家,预算可能会明显承压。
所以,巴黎公约更适合:预算充裕,且已经基本确定进入美国,也不需要太长准备时间的企业。
三种:PCT 途径
PCT,是目前国内申请人走得多的一条海外申请途径。
通过 PCT 途径,申请人需要在国内申请日起 12 个月内提交 PCT 国际申请,后续再在早优先权之日起 30 个月内进入美国。
所以相比巴黎公约,PCT 大的特点,就是决策和准备时间更长,足足 30 个月。
你可以在这 30 个月内,基于市场变化、竞争情况等,去深思熟虑国布局;同时,准备美国申请文件的时间也会更加充裕。
而且,PCT 途径下,美国专利的申请人费用是分阶段支出,可以避免企业一次支出资金的压力。
因为在 PCT 国际阶段,主要只需要支付国际申请费和国际检索费等基础费用;而进入美国的申请费、检索费和实质审查费用等,是在进入美国时才需要缴纳的。
尤其是同时布局多个国,或者同时推进多件专利时,PCT 可以明显缓解前期资金压力。
不过,PCT 途径的整体费用会比巴黎公约更高。因为它多了一个国际阶段,一件美国申请往往会比巴黎公约路径多支出约 2000 美元左右。
那 PCT 途径,能不能新增 new matter 呢?
如果是落地其他海外国,比如欧洲,通常是不能新增的。
但美国比较特殊。PCT 进入美国有两种落地方式;其中一种,是允许新增 new matter 的。这也是美国专利制度里一个非常特殊的地方。
PCT 进入美国的两种落地方式
PCT 进入美国有两种落地方式:371 落地,或者 bypass(111)落地。
一种:371 落地
371,是目前多人走的一种 PCT 落地美国方式。
但 371 通常不能新增 new matter。
所以,如果原 PCT 申请按美国标准来看支撑不足,或者技术后面又进行了新的迭代,371 路径后面往往会比较被动。
它的优势,是整体费用通常会更低一些。
如果 PCT 国际阶段已经完成国际检索,那么 371 进入美国时:
• 大实体官费通常约为:1810 美元
• 小实体约为:724 美元
• 微实体约为:362 美元
而且在加速方式上,371 路径通常只能选择 PPH 加速。
另外,371 路径的整体审理启动速度通常也会更慢。很多案件往往需要 6 个月左右,才会拿到 Filing Receipt。
第二种:bypass(111)落地
bypass(111),本质上是基于 PCT,通过 35 U.S.C. §111(a) 在美国重新递交一件美国申请。
它大的优势,就是可以通过递交 CIP(部分续案)的方式新增 new matter。
同时,在加速方式上,bypass 路径既可以选择 PPH,也可以选择 Track One 优先审查。
而且,bypass 路径的审理启动通常会更快,很多案件大约 10 天左右就可以拿到 Filing Receipt。
但费用上,bypass 路径的整体官费通常会更高一些。
目前对应的官费通常约为:
• 大实体:2000 美元左右
• 小实体:730 美元左右
• 微实体:400 美元左右
如果同时推进多件专利,预算压力也可能会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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