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和德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欧洲和德国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德国和欧洲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可以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图形符号和印刷字体。外观设计专利是具有相对成本效益的知识产权,其长保护期可以达到25年。
我们可以提供有关设计应用程序在设计保护的各个方面的建议,以及如何通过串行应用程序和多个视图以节省成本的方式实现广泛的保护范围。
在以下部分中,我们提供有关欧洲和德国外观设计保护的一般法律信息。在欧洲和德国,有关外观设计保护的信息分为以下几部分:
1.一般信息
2.设计保护要求
3.欧洲共同体设计
4.德国外观设计专利
5.欧洲和德国的外国外观设计申请
6.国际设计(海牙体系)
7.多种应用
8.延期发表
9.外观设计的撤销或无效程序
1.一般信息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或其部分,图形符号或印刷字体的外观。只要支付了续展费,在欧洲和德国多可以保留25年的外观设计专利。
2.设计保护要求
外观设计必须新颖且具有个性,才能受到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或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如果外观设计对知情用户产生的总体印象与以前通过公众使用的任何其他外观设计对此类用户产生的总体印象有所不同,则该外观设计具有个性。在评估个人特征时,应考虑设计者在设计开发中的自由度。
3.欧洲共同体设计
可以在内部市场协调办公室(OHIM)上针对欧盟所有国的社区设计应用程序。欧共体外观设计的宽限期为12个月,可以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自行使用和发布。
4.德国外观设计专利
可以向慕尼黑的德国专利商标局(GPTO)提交德国外观设计设计(以前称为Geschmacksmuster)。《德国外观设计法》还为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自己使用和发布提供了12个月的宽限期。此外,《德国外观设计法》规定了展览优先权,以便在德国司法部在《联邦法律公报》上接受的展览中进行展示,以在展览中提供保护,并优先展示。
5.在欧洲或德国的外国申请
对于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和德国外观设计专利,可以在申请日期后的6个月内要求优先权。
6.国际设计(海牙体系)
欧洲共同体和德国分别是《海牙体系》和《海牙协定》的成员。因此,可以通过海牙体系下的国际设计来分配欧洲共同体和德国。
7.多种应用
在欧洲共同体外观设计申请中和在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只要所有外观设计均与洛迦诺分类的同一类别相关,则可以在同一申请中提交多个外观设计。
8.延期发表
根据要求,可以将共同体外观设计或德国外观设计专利的发布从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多延迟30个月。
9.外观设计的撤销或无效程序
可以在OHIM提出无效请求期间或在反诉执行期间取消欧洲共同体的外观设计。德国外观设计专利也可应要求或在反请求执行期间通过GPTO的无效诉讼予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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