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件“微信”商标,谈谈商标分割的好处
从这件“微信”商标,谈谈商标分割的好处
今天聊聊商标分割的事。商标分割算是商标注册程序中一个很小的内容,但因为可以在部分商品上早日拿到商标注册证,有时还真的很重要。
商标分割是指商标申请人或商标权人对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向商标审查机构申请分割,生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以下面的这件“微信及图”商标为例。
这件“微信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第11类的商品上,申请日期是2018年2月2日,申请号为29107161,初步审查后,商标局引证在先商标做出部分驳回的决定。腾讯公司在提出驳回复审的同时,也提出了商标分割申请。于是,这件商标变成了以上两件商标,其中已经初步审定的商品上的商标号加了A,变成29107161A。这个加A的商标,与原来的第29107161号商标成为指定使用在不同商品上的两个独立的商标。
经过分割后这两件商标的注册日期就不一样了。带A的商标因为初步审定后及时公告,注册日期为2020年3月28日。不带A的注册号,因为又经过驳回复审程序才获准初步审定,所以初审公告日期是2020年7月20日,获准注册应该是10月份了。
如果腾讯公司在提出驳回复审申请时没有同时提出商标分割的话,那么所有商品上的注册日期就都会和不带A的这一件商标一样,因为还只是一件商标。
是否要做商标分割是商标申请人的一项权利,可以选择分割,也可以选择不分割。一般来说,如果初步审定的商品是投入使用的商标,需要尽早拿到注册证,*好做商标分割。否则也可以不分割,等待驳回复审决定做出后,自动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等后续程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驳回复审只审查驳回商品上的商标是否可以初步审定,对于已经初步审定的商品是不再审查的,所以不会影响已经初步审定的商品。当然,如果你不打算对驳回部分的商品上商标提出复审申请的话,也没必要提出分割。
提出商标分割申请,需要在在收到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否则视为放弃分割。目前也仅在启动驳回复审时有这一次分割的机会,在异议程序中不可以分割。一般情况下,提出分割申请时只要按要求填写申请表,一般都会准予分割。分割申请一旦提交,不得撤回。
商标分割真是商标注册程序中一个很小的知识点,但是哪套知识体系也是由一个又一个小的知识点组成的,在某些关键时刻,这些知识点往往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商标是在市场中使用的一种商业标志,但也是整个商业运行中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以也是商战的一个部分。有时,商标是商战故事的本身,比如王老吉案、Ipad案等,有时,商标就是商战故事中的一个小情节,比如猴姑商标案。
作为品牌创建者和使用者,需要了解商标的知识,并把之融入到品牌战略中来。作为商标法律人,更要**掌握商标的每一个小知识,以解决委托人遇到的问题。来源:张月梅的商标文作者:张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