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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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专利法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准备工作,形成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现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1年1月11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

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条法一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法实施细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一、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背景

2020 年 10 月 17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国家主席***签署第 55 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修改后的专利法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为配合专利法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准备工作。 我局在认真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专利法实 施细则修改建议(征求意见稿)对照表。本次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专利法修改内容的配套规定,

二是根据实践需求完善的相关规定。

二、修改的主要内容

专利法的配套修改主要包括:

一是期限补偿相关条款, 涉及专利授权期限补偿的请求时间,属于申请人引起的不合 理延迟的情形,药品专利期限补偿的请求条件、药品范围、 保护范围等;

二是外观设计制度相关条款,涉及局部外观设 计和外观设计本国优先权;

三是开放许可相关条款,涉及开放许可声明请求程序和内容要求,开放许可声明不予公告的 情形,开放许可声明的撤回程序及生效,开放许可成立后的 备案程序及证明材料等;

四是行政保护相关条款,涉及明确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处理全国有重大影响专利侵权纠纷的 情形;

五是机构改革相关条款,涉及专利复审委会表述的配套修改等内容。

基于实践需求的修改主要包括:

一是与专利合作条约衔接的相关条款,涉及援引加入和优先权恢复;

二是完善外观 设计制度相关条款,涉及与拟加入的海牙协定相关的外观设 计国际申请的定义,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的申请日、生效日的 确定等;

三是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条款的完善,涉及期限的 依职权延长;

四是专利审查的提质增效相关条款,涉及复审 和无效的依职权审查,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审查、非驳回决 定的救济方式等;

五是落实“放管服”要求相关条款,涉及专利权评价报告,强制代理的例外,分案申请手续的简化, 专利信息服务等;

六是专利审查流程优化相关条款,涉及电子申请方式,完善和简化对申请文件的要求等;

七是完善加强行政保护相关条款,涉及增加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的司 法确认等内容。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