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必定失败的雷区
商标注册申请,必定失败的雷区
商标注册申请,有一些雷区,只要踩到,必定失败,今天就给大家讲一讲这个雷区有哪些。
雷区一:商标申请中,商标名假如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会被判定带有欺骗性,就会被驳回。
这个带有欺骗性,是指商标对其指定使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错误的认识。
(一)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品质、功能、用途、原料、内容、重量、数量、价格、工艺、技术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1、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品质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2、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功能、用途特点产生误认的
3、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种类、主要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4、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重量、数量、价格、生产时间、工艺、技术等特点产生误认的
5、公众熟知的书籍、游戏、电影、电视节目、广播节目、歌曲的名称,指定使用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易使消费者对指定商品或服务的内容产生误认的
总结:
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可能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也可能使公众对上述特点产生误认的,应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或同时适用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二)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产地、来源产生误认的
1、商标由地名构成或者包含地名,申请人并非来自该地
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产地误认的(如系无其他含义的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应同时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驳回
2、商标文字构成与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同,但字形、读音近似足以使公众误认为该地名,从而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3、商标由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之外的其他地名构成或者含有此类地名,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4、商标包含国家名称,申请人并非来自该国的,使用在其指定的商品上,容易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5、商标包含企业名称,该名称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本条中的企业名称包括全称、简称、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以及名称的汉语拼音等。
商标所含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或者地域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与申请人名义不符的,判定为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
6、商标由他人姓名构成,未经本人许可,易导致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的(如系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构成的商标,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可适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驳回
姓名包括户籍登记中使用的姓名,也包括别名、笔名、艺名、雅号、绰号等。
7、其他易导致公众误认的
雷区二:商标申请中,商标名假如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就会被驳回。
“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 “其他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判定应考虑社会背景、政治背景、历史背景、文化传统、民族风俗、宗教政策等因素,并应考虑商标的构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务。
(一)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
(二)具有政治上不良影响的
1.与国家、地区或者政治性国际组织领导人姓名相同或近似的
2.有损国家主权、尊严和形象的
3.由具有政治意义的数字等构成的
4.与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名称或者其领导人物姓名相同或近似的
(三)商标含有我国国家名称,导致国家名称的滥用,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其他消极、负面影响的
(四)有害于种族尊严或者感情的
(五)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的
本标准中的“宗教”包括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以及上述宗教的不同教派分支。本标准中的民间信仰主要指妈祖等民间信仰。
1.商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有害于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
(1)宗教或者民间信仰的偶像名称、图形或者其组合
(2)宗教活动地点、场所的名称、图形或者其组合
(3)宗教的教派、经书、用语、仪式、习俗、专属用品以及宗教人士的称谓、形象
(六)与我国各党派、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或者组织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本条中的党派包括中国共产党和被统称为民主党派的八个政党,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本条中的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缩写等;本条中的标志包括徽章、旗帜等。
(七)与我国党政机关的职务或者军队的行政职务和职衔的名称相同的
本条中的党政机关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民主党派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例如:行政机关的职务包括总理、部长、局(司)长、处长、科长、科员。军队的行政职务包括军长、师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军队的职衔包括将官三级即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四级即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三级即上尉、中尉、少尉。
商标的文字与我国党政机关的职务或者军队的行政职务或者职衔名称相同的,判定为容易产生不良影响。
(八)与各国法定货币的图案、名称或者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
例如:
(九)商标含有不规范汉字或系对成语 的不规范使用,容易误导公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认知的
(十) 商标中含政治、宗教、历史等公众人物的姓名相同或与之近似文字
足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
(十 一 )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雷区三:商标申请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会被驳回。(据《商标法》第十条)
特例,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不会被驳回。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包括县级的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地级的市、自治州、地区、盟;省级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两个特别行政区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以我国民政部编辑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为准。本条中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包括全称、简称以及县级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旅游城市名称的拼音形式。
“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是指我国公众知晓的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地名。地名包括全称、简称、外文名称和通用的中文译名。
“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是指地名作为词汇具有确定含义且该含义强于作为地名的含义,不会误导公众的。
(一)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二)含有公众知晓外国地名的商标的审查
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构成,或者含有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的,不得作为商标。
(三)特例:下列情形不会被驳回
1、商标所含地名与其他具备显著特征的标志相互独立,地名仅起真实 表示申请人所在地作用的。
2、地名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
3、地名具有其他含义且该含义强于地名含义的。
4、商标由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而在整体上具有强于地名含义的其他含义的。
5、商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的简称组成,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等特点误认的。
6、商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旅游城市以外的地名的拼音形式构成,且不会使公众发生商品产地误认的。
7、商标由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和其他文字构成,整体具有其他含义且使用在其指定商品上不会使公众对商品产地产生误认的。来源:社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