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申请美国专利,为什么你支付的费用高那么多
同样是申请美国专利,为什么你支付的费用高那么多
其实是“美国实体身份”没选好很多人不清楚一个关键问题:美国专利申请的官费是根据“实体身份”来分档收取的。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将申请人划分为三类:大实体、小实体和微实体。“微实体”能享受80%的官费减免,“小实体”能享受60%的官费减免,但大实体只能全额缴费。
发明专利(美元)大实体小实体微实体申请费35014070检索费770308154实审费880352176授权费1290516258共计32901316658这位申请人,正是由于不了解美国收费规则,原本可以按“小实体”身份享受减免,却因未主动选择合适身份,被按照“大实体”的标准收取了全额官费。类似的情况在实务中并不少见。对符合减免条件的申请人来说,身份选错,直接带来的就是真金白银的损失:每件申请官费多花2000美元左右;若涉及后续授权、年费等阶段,累计差额可能超过3000美元。
身份选错,不止多花钱那么简单如果本来符合“小/微实体”却未申报,虽然可惜,损失的也只是应得的官费减免。但如果并不符合减免条件,却错误申报为小/微实体,享受了减免又拿到了授权,风险就严重多了。具体而言,该专利后续如果涉及到侵权官司,除非申请人能够对申请时未用大实体或小实体缴费给出合理的解释,否则法庭很可能会认为专利权人在申请时存在欺诈行为,判定专利无效。一旦被无效,申请人前期投入全部“打水漂”。因此,申请人要想既不错过减费资格,又不误踩违规红线,就需要准确选择合适的实体身份。
如何选对“实体身份”?
一步,先判断是否满足“小实体”标准。如果满足,即可享受60%官费减免。小实体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个人;雇员数(包含关联机构)不超500人的小型企业;非盈利组织(包含大学及高等教育机构)。
二步,进一步判断是否满足“微实体”标准。如果满足,即可享受80%官费减免。微实体需要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申请人符合小实体的所有条件;在本申请前,申请人以及发明人都没有作为申请人递交超过4个美国非临时专利申请;在本申请前一年,申请人以及发明人的总收入不得超过3倍的美国中等家庭收入,即不得超过16万美金;申请人以及发明人都没有将所有权利益转让给不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实体。上述规则理解起来似乎很简单,判断也像是“对号入座”。但实际操作中,由于涉及企业结构、发明人、复杂情境等,出现的身份误判问题并不少,也给后续申请带来不少麻烦。
这些典型误判场景,你中招了吗?
情况一:申请人是子公司有人说:“我们是雇员不足50人的子公司,肯定是小实体吧?”并不一定。按照USPTO的规定,计算小实体的雇员数时,需要将所有关联企业的雇员数合并计算。换句话说,整个集团雇员总数不超过500人,才符合小实体条件。何为关联企业?基本上,只要一家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有权控制另外一家企业,或者这两家企业被第三方控制,都可以算作是关联机构。
情况二:多个共同申请人,但有不同的实体身份比如实务中这四种常见情形:高校和企业共同申请专利;大小企业联合开发技术;个人与所属公司联合申请专利;多个自然人共同申请专利,其中一人为高收入。这些情况下,终的实体身份是不是由申请人来选择呢?
并不是。
按照USPTO的规定,会以产生更高官费的申请人为准。因此,在资金预算不充裕的情况下,确定共同申请人时,可能要先逐一确认每位申请人的实体身份资格,以免享受不到减费。
情况三:专利有转让或许可情况申请人是小实体,但将专利权转让给了大实体,那么该专利还能保持小实体减费优惠吗?
不能。
按照USPTO的规定,如果小实体将专利权转让/许可给了小实体,减费资格不变。但如果小实体转让/许可给了大实体,就会丧失减费资格。这是很多申请人容易忽视的一点。
来源: 知产观察力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错误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