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专利申请实务-日本专利篇

· 日本专利商标新闻

日本专利和我国一样,分为三种类型:
1.外观设计(意匠);
2.实用新型(実用新案);
3.发明专利(特许)。
一、外观设计专利(意匠)
1.审查流程图(整体周期约6-8个月):
2.流程解析及注意事项
(1)实审制度:主要审查两点:
1)新颖性:外观设计在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之前,是否在全球范围内未被公开过。
2)创作非显而易见性:判断你的外观设计对于本领域的设计人员而言,是否属于容易想到的创作。
(2)优先权制度:基于巴黎公约申请或通过海牙体系,一定要在首次申请的6个月内提出日本申请,防止丧失要求优先权的机会。
(3)关联外观制度:日本无相似外观,但有关联外观制度(类似于我国的相似外观),只不过属于2份申请,各自有单独的专利号,需要指定1件为基础申请,关联另外1件,后期下证和维护也都是各自进行。
(4)保护期限:2020年4月1日之前提交的申请,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2020年4月1日以后申请的(现行)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长25年(关联设计:关联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伴随其基础设计的保护期限截止而终止),每年需要缴纳年费维持(与我国相同)。
二、实用新型(実用新案)
1.审查流程图(整体周期约4-7个月):
2.流程解析及注意事项
(1)形式审查:日本实用新型无实质审查(即新创性),审查通过以后缴费即可下证,但维权时必须要请求技术评价书。
(2)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10年,授权时需一次性缴纳1-3年的年费,后续从第4年起,需每年缴纳维持费,直至保护期届满。
(3)申请类型转换:
1)时机:若实用新型申请尚未授权,申请人需自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起3年内提出转换申请。若实用新型已授权,必须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
2)条件:转换申请的内容必须限于原实用新型申请所记载的范围,不能增加新的技术内容。若他人已对实用新型提出技术评价请求,申请人需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转换申请,否则无法转换。
(4)优先权制度:如通过巴黎公约或PCT国际申请进入日本,需在首次申请的12个月内提出日本或PCT国际申请,避免丧失优先权。
三、发明专利(特许)
1.审查流程图(整体周期约1.5-2年)
2.流程解析及注意事项
(1)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也有专利权补补偿制度(长延长5年)。授权时需一次性缴纳1-3年的年费,后续从第4年起,需每年缴纳维持费,直至保护期届满。
(2)优先权制度:同实用新型。
(3)申请类型转换:
1)时机:若发明专利申请尚未收到驳回决定,申请人可在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9年零6个月内提出转换。若发明专利申请收到驳回决定,申请人可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转换,但申请日仍需在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9年零6个月内。
2)条件:转换后的实用新型申请需符合实用新型的保护客体要求(即涉及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的技术方案),需删除原发明专利申请中不属于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内容(如方法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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