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专利知识产权专业职称需要哪些资格条件?您的意见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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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职称制度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52号)要求,省知识产权局正在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已完成《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2020年5月15日前以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陈万新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行政服务中心二期6023室

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组


2020年4月29日

《江苏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征求意见稿)》小问答Q

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设置是怎样的?A

  知识产权专业职称设置初级、中级、副**、正**四个层次,对应名称分别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和正**知识产权师。


Q

职称评定方式有哪些变化?


A

  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实行以考代评,需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知识产权师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职称评审。正**知识产权师实行评委会评审方式。


Q

申报评审**知识产权师职称有哪些学历资历要求?
A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知识产权师职称:

1.在经批准设立的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

2.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3.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