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快国内专利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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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专利申请量的上升,专利的审查周期过长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其中,该问题在发明专利中尤为突出,对于希望尽快拿到授权的申请人来说,专利的审查周期过长直接影响到申请人的获利期。除了被动地等待专利局的审查,有什么渠道可以加快审查呢?本文对常见的加快审查的方法进行汇总以及简单介绍。

受理阶段(包括受理前的申请文件制作阶段)

该阶段可以选择快速预审,制作完申请文件之后先向快速预审中心提交,其中,该阶段的快速预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专利申请。在提交快速预审之前,需要先向申请人所属区域的快速预审中心进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一旦专利申请已经提交国知局,此时无法再选择快速预审方式加速审查。

或者,该阶段也可以选择优先审查,一般在专利申请费缴纳后提出(专利申请提交后的两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后的15天内需要缴纳专利申请费)。其中,该阶段的优先审查适用于实用新型和外观。申请优先审查阶段,一般需要专利代理师协助提供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一般提供检索到的对比文件)。除此此外,提交优先审查,需要提交《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专利申请案件是符合新《办法》所列优先审查情形的必要的证明文件),且由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初审阶段

针对发明专利,在初审合格之后,专利经过公开之后进入实审审查阶段,因此,公开的时间也会直接影响审查周期。如果想达到缩短审查周期的目的,在初审阶段,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进而将专利的公开周期(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缩短为初审合格之后便准备进行公开。

其中,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要求提前公开(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直接勾选即可),也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后,另外提交提前公开声明(在进入公布准备阶段之前可撤回),且提前公开声明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需要持续性进行优化的技术,先提交的专利申请需要慎重选择提前公开,以避免对后续专利申请造成影响。

实审阶段

针对发明专利,在收到进入实审程序通知书之后,可以选择优先审查。发明专利请求优先审查,需具备开始实质审查的条件方能提出。请求人应当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缴纳相应费用后,再申请优选审查。一般情况下,在收到进入实审通知书后,提出优先审查的申请为较佳时机。

复审阶段

对于专利复审案件,可以采用快速预审的方式。需要先向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的复审请求文件,并在缴费完成后于当日内将委内编号、缴费凭证等信息反馈至保护中心。该阶段的快速预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专利申请。

对于专利复审案件,在缴纳专利复审请求费后至案件结案前,也可以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复审阶段的优先审查适用于所有专利类型。其中,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十条,专利复审案件在7个月内结案。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的通知书答复期限与普通案件相同。

无效阶段

对于专利无效案件,可以采用快速预审的方式。作为无效请求人,需要先向知识产权局提交正式的无效请求文件,并在缴费完成后于当日内将委内编号、缴费凭证等信息反馈至保护中心。若当事人是无效程序中的专利权人,则需要及时将委内编号反馈至保护中心。该阶段的快速预审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专利申请。

此外,涉及到下列情形的专利无效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①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②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利益或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对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在缴纳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费后至案件结案前,都可以提出优先审查请求。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的通知书答复期限与普通案件相同。且无效阶段的优先审查同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专利申请。

优先审查和快速预审的一般条件

(一)优先审查

1、受理条件

2017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快速审查通道。一般优先审查的适用情形,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专利申请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在中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首申请;

(6)其他对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2、请求办理优先审查所需材料:

(1)《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除《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2)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

(3)相关证明文件。

3、优先审查周期:

根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十条,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

4、答复期限:

申请人答复发明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两个月,申请人答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通知书发文日起十五日。

5、注意事项: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如果专利申请是纸件申请,则应当将纸件申请转成电子申请。此外,对专利申请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同意。对于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则没有申请方式的限制,考虑到纸质文件会涉及较长的数据集和代码化周期,建议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当事人采用电子请求方式以加快案件审查流程。

(二)快速预审

1、通常情况下,进行快速预审备案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注册或登记地在保护中心所属行政区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非组织;

(2)备案主体的主要生产、研发或经营方向,属于保护中心的快速预审领域;

(3)申请备案的主体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以及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有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2、操作流程:

单位在快速预审中心,代理机构在快速预审中心备案,写完初稿以后先提交到快速预审中心审查,审查如果通过再提交到国知局审核,提交到国知局以后再把申请号录入快速预审中心系统,录入以后两个月左右就下证书。

3、快速预审的优势在于:

(1)如果快速预审不通过也不会产生官费,快速预审合格后,发明专利3-6个月,实用新型专利1个月,外观设计专利5-7个工作日审结。目前快速预审属于快的渠道。

(2)如果专利快速预审不合格,不等于专利申请被驳回,申请人仍可根据快速预审意见对技术方案进行改进或对申请文本进行修正后通过正常专利申请流程递交,有利于申请人及时调整创新方向或专利布局策略。

4、申请材料: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表;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承诺书;其他相关文献材料。

5、注意事项:申请文件必须为XML格式,应在CPC客户端制作XML格式文件,并导出案卷压缩包。

综上,不论是优先审查还是快速预审都可以大大加快专利的审查周期。但是,对于申请优先审查或快速预审的专利,申请人将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一、二款的要求对申请文件提出主动修改,这就意味着申请人递交优审和快速预审请求后,将无法再对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同时,答复审查意见的期限都将大大缩短。在实际应用中,申请人可以根据专利申请的不同阶段、特点以及各种方式的优缺点,综合考虑选择适当的加快审查进程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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