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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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日联合制定并发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新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届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废止。依据**《认定办法》制定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于近日正式出台并发文。

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变动部分,和策向广大客户企业发布告知。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科技创新的体现,是企业重要的资质荣誉,是获得政策性减税及奖励的必要条件,对企业开拓市场、进入资本市场主要的辅助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企业系统而全面的工作,国家政策变动方向是对企业的规范性要求更加严格,企业务必积极配合,将高企新政落实下去。

参照新管理办法高企认定有了很大调整,从政策解读可以看到:一是降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具体条件,让更多科技企业受惠于国家政策,在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核心条件上放宽标准;二是明显提高了材料评审的全面性与规范性,对企业考核更加严格,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与企业主要产品的关联性、核心技术的应用性,对成果转化的质量和数量都有明显的提高;三是明显强化后续监督力度,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企业应该提早规划,适应高企新政要求,以保证高企认定顺利通过。

 

和策就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变动做如下参考性解读,以政策文件为核心依据。

 

企业获得高企认定应该满足以下9方面的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9、企业满足以上条件以外,需要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包含四个指标:自主知识产权(30权重)、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权重)、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20权重)、成长性指标(20权重)。各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包括70)方可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与以往管理办法,在高新企业申请认定主要以下7方面变化以及说明:

▌变化一:在知识产权方面。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染,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与以往相比取消独占许可类型的知识产权。并强调说明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企业应该重点提交企业主要高新产品的专利。

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使用一次。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和原来比重相同,但比原办法更加细化,考核分为:技术的**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数量、知识产权获得方式,并且细化到打分,企业在知识产权申报中一定要结合企业主要高新技术产品以及产品的核心关键支撑技术,关联性一定要高,保障获得高分。

▌变化二:在人员比例方面。放宽对科技人员和研发人员比例的要求。新办法由“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总人数10%以上”调整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取消了“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限制、取消“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规定。对于部分传统行业的大型企业而言,是一大利好。

▌变化三:在研发费用方面,降低研发费用比例要求。研发费用比例是在高新企业认定中最为核心的指标之一,新办法将“三档”3%、4%、6%中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修改为5%,意在鼓励中小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使得包括“新三板”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高新资格。同时研发费用归集的范围更广泛。

研发费用需要建立

▌变化四:明确了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需明确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提到了需要提供生产批文、行业认证、资质证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此项为原申报材料不需要单独提供,新申报政策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考核更加严格,建议企业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规范化,并且建议企业针对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进行资质认定,申报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以在此项材料上获得专家认可。

▌变化五: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指标,对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要求提高,原文件要求平均每年至少4项,即获得**得分(25-30),新政策要求平均每年至少5项,可获得A类得分(25-30)。

由成果转化是企业创新的核心体现,也是高企材料评审得分的关键部分,企业必须在成果转化能力方面获得较高评价,建议保证至少三年合计18项以上,获得较高分数。

▌变化六:企业财务方面要求内部财务的规范性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资信水平。申请资料方面增加提供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总表及明细表),专项(研发费用、高品)审计需加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需要加财务情况说明书。

企业成长性评价总分不变,原申报政策考核企业总总资产和销售收入的成长性,新政策考核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进行打分。

高品评审对企业税务的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历年的纳税申报记录与会计报表等提交其他资料应保证内在逻辑的一致性、材料的规范性。

▌变化七:监督管理上,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在其资格有效期内应每年5月底前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报送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企业应该每年做好关键考核指标规划、发展,并及时上报。

新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明确的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质量考核,企业需要将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落实到实处,才能保证符合考核条件及评审要求,才能保证顺利通过认定。

关于任何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实施与认定方面的问题,随时保持沟通,我司将**时间为贵司献计献策、解决问题,提供高新技术企业专业指导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