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局修订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
韩国知识产权局修订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
2025年7月22日,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宣布即日起实施《商标法》和《外观设计保护法》的修订版。根据新规,故意侵犯商标权或外观设计权的行为,侵权方将面临高5倍的损害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上限从现行3倍大幅提高至5倍。
此次修订旨在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实效。KIPO的监测数据显示,2020—2024年,韩国线上假冒商品数量从137,382件激增至272,948件,短短五年内翻了一番,凸显出强化知识产权执法的紧迫性。
目前,仅有我国[1]和韩国针对商标和外观设计侵权设置了高5倍的惩罚性赔偿;日本尚未建立专利、商标及外观设计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美国的专利和外观设计侵权高赔偿3倍,商业秘密侵权高2倍,且商标侵权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此次修订是韩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升级。2024年8月,《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率先引入针对专利侵权、商业秘密泄露及创意剽窃的高5倍赔偿制度。随着此次商标和外观设计领域纳入适用范围,韩国针对知识产权故意侵权行为(著作权除外)建立了全球高标准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KIPO表示,新修订法案将有效震慑侵权行为,确保受损企业充分获得赔偿。为确保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地,KIPO将重点完善故意侵权认定机制,包括引入“书证提出命令”等配套制度。
[1]我国在2019年引入商标和商业秘密侵权5倍赔偿,2021年扩展至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领域。
原文标题:고의로 상표·디자인 침해시 최대 5배 징벌배상, 7월 22일부터 시행
来源:中科学院知识产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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